索引号 xxgk201911144976 所属栏目 部门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4-2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机构分类 财政局 体裁分类 重点工作
文 号 信息格式/语种 DOC
财政局四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过程中,资金作用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财政部门采取四项措施,严格按照省厅及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办要求,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多渠道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流程加快预算执行、全过程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全方位严格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制度保障到位。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局研究制定了《东宁市关于开展财政系统扶贫领域存在问题集中整改实施方案》,并与市扶贫办联合制定了《东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同时,广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

二是足额拨付到位。为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收到省厅资金文件后,以函的形式给扶贫主管部门下达资金到位通知书及催办通知书,将资金到位情况及时通知用款部门,确保资金使用单位及时了解掌握资金到位情况,督促单位尽快将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分配,确保扶贫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动态实时监控到位。通过全省扶贫资金平台,对每一笔扶贫资金的拨付、支出、滞留、结余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与市扶贫办共同制定《东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所有的扶贫资金、项目及进展情况都要按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公示,确保扶贫信息公开透明。

四是绩效管理到位。为保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扶贫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实行综合性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聚焦进准扶贫,扎实做好绩效目标编制、汇总、考核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