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所属栏目 部门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1-2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机构分类 教育局 体裁分类 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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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宁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公示

201966日至719日,市委第巡察组对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926日,市委第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扎实有效的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不够突出”方面

针对“局党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界定严格标准,存在以局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现象”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研究并制定了《教育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教育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界限;二是安排专职记录人员,严格将局领导班子会议与局党组会议进行区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传达文件精神多,具体研究讨论少,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细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每周五的机关集体学习,加强党员干部学习交流,促进学习成果转化,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系统教职工平均每人写心得体会两篇,学习笔记近10000万余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局党组没有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将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通过校长会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学校,同时组织教育局机关干部进行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

3.针对“2017年中心组学习记录缺失,2018年中心组学习情况印证资料较少”的问题。

具体措施: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时,做好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安排专人负责签到、记录、材料收集等工作并及时归档备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针对“2018年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印发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无文号、无日期。通过个别谈话发现,部分学校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掌握不清不准。市直学校未定期向局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1名教师因宣传“法轮功”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近期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1次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大会,重新制定并印发了《东宁市教育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二是坚决做好反邪教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对全系统教职工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全面排查全市中小学师生宗教信仰情况。对参与“法轮功”教师,学校已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并严格落实校长及分管领导包保责任,积极开展转化工作,目前已与本人及家属谈心谈话8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方面

1.针对“党组和机关党委职责不清,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与机关党委会议记录混记”的问题。

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及机关党委会议记录要求,将党组会议记录与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严格划分,安排专人负责、专人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2017年度和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存在多处雷同的问题。

具体措施:局党组将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所在,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正确查摆问题,立即整改,防治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整改专题会议,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二是将党组会议记录与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严格划分,专人负责、专人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2019年教育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8名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

针对“2017年以来,第三小学、河北新区实验学校、第五小学、职教中心先后有7名党员干部因违规操办婚庆事宜、操办“学子宴”、公款滥发福利补贴、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市校长会议上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做部署要求。同时认真受理查处相关线索,10月再次查处了一起酒后驾车行为,给予政务处分1人。二是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加大局纪检监察执纪问责力度,对出现的问题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拓宽监督渠道,认真受理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有线索必查,有反映必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2017年以来,没有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 履行“一岗双责”不实局党组成员没有开展经常性的廉政约谈”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围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限期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三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压力传导弱化问题,全面推进作风建设集体约谈制度,并定期开展廉政约谈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落实述责述廉制度不严肃。2018年部分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在全市校长工作会上对述责述廉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局党组与各基层单位、分管领导与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做到各项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二是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述责述廉报告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字。

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往来账目长期未处理”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认真分析理清往来账目形成的原因,制定催办计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问题。三是针对第三小学存在问题进行多方核实,查找原始凭据13笔,共计47684.62元,将按实际发生依规进行核销。三是针对第一中学挂账问题,目前仍继续核查原始凭证,与当事人核实取得相关证据。针对东宁一中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问题,现已进行房产评估,将于年底前入固定资产,滚动借资已上缴到财政。四是针对绥阳中学存在问题,经与劳动局沟通,挂账问题已解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针对“未全面执行公务卡制度。教育系统未严格执行《东宁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至2018年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出差没有使用公务卡”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落实公务卡制度,目前各学校已经全部办理了公务卡;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做到全面使用公务卡。

整改情况:已完成。

3.针对“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无公函及审批单入账”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补齐所缺外出学习、培训文件或相关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东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宁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差旅费,进一步规范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使用非正规机打发票。绥阳中学、进修学校使用非正规机打车票入账报销的问题。

具体措施:针对进修学存在问题,积极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沟通,争取解决发票不正规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开会、听课、培训等短途报销票据,无报销凭据或凭据不规范的不予报销针对绥阳中学存在问题,积极与绥阳镇客运站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沟通,已由两个单位出具证明证实绥阳客运站不具备出具正规机打票的资格,以后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

5、针对“人工费入账无明细”的问题。

具体措施:东宁一中存在问题,人工费明细正在整改中,将于年底前将人工费明细予以说明。今后将严格审核手续,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针对绥阳中学问题,已查出所有人工费无后附明细的票据补齐明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

6.针对“报销个人税费”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向相关人等追回垫付税款808.7元;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会知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入账票据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未履行审批入账票据所缺内容全部补齐;二是将今后在工作中,严格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以上情况的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1.针对“执行差旅补助标准审批不严”的问题

具体措施:对超标报销的差旅费全部予以追缴,今后将严格执行差旅补助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

2.针对“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第一中学房屋、食堂和场地租金共计23.32万元,跨年度上缴财政”的问题

具体措施:非税收已在年初上缴,其中东宁一中食堂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今后将及时上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款,杜绝跨年上缴问题,食堂问题正在办理手续中,手续办理完毕立即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

3.针对“公务用车超预算”的问题。

具体措施:东宁一中公务用车按照事业单位车改规定已封存,对市内公出人员严格按照财政下发文件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

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屡禁不止”方面

2017年以来,市纪委、教育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在职教师参与违规办班、有偿补课等问题线索20余件次。展开初步核查12件,其中查实3件。市纪委、教育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件,涉及9人。教育局先后对东宁一中、二中、实验小学下发警示书5份。

具体措施:一是教育局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列为师德师风建设重要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在职教师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分组管理,压实责任,与学校负责人签定《责任状》,每名教师签署承诺书。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对重点时间段、重点地点进行抽查检查,认真受理各类问题线索,对查实的违规补课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目前,根据群众举报,11月初再次查实一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政务处分1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未全面落实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方面

1.针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任职时间超过8年的达22人,未按照《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要求进行交流”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落实教师交流,2019年7月制定了《东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依据方案,全市义务教育学校9月份开展教师交流工作。目前各校派出交流的18名教师都已上岗工作,其中道河中学2人,老黑山中学1,老黑山镇小学3人,大肚川学校5人,三岔口镇中心校2人,三岔口镇中学5人。二是落实校长交流,教育局正积极推进校长交流工作,制定了《东宁县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根据方案2019年9月先期交流4校长。东宁二校副校长苏秀芝和东宁三校副校长赵海芳进行交流。东宁五校副校长刘艳春交流到河北新区实验学校任副校长,东宁三校副校长陈青到第五小学任工会主席。

整改情况:已完成。

2.针对“由于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过长,在学校管理、职称评定、廉洁从政、生活作风等方面均有反映和举报,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在全市校长工作会上对校长工作再次强调,要求各学校校长要将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监督,严明纪律要求。二是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抓早抓小对出现的问题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10月至11月初因学校管理问题对3名校长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

十一、“国家助学金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方面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到位专项资金68万元,剩余38.8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到位专项资金123.4万元,剩余34.19万元。由于没有民政部门的确认,国家助学金未能全部发放下去,以上2项共剩余资金72.99万元,使部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未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政策。

具体措施:一是联合市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办、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八部门,出台《东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东教联发〔20194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二是召开了全市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各校责任意识、强化业务能力,推动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获得实效。三是严格按照《东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有序开展贫困学生认定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不力”方面。

我市现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140家,证照齐全仅有8家。2018年4月,市教体局牵头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下达兴趣辅导班整改通知书63份、文化类培训班关停通知书65份,关停取缔校外辅导班4家。由于执法力量薄弱、缺少专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整治措施不力,专项治理效果不佳。

具体措施:一是联合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责令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办学,并下达了取缔通知书。二是组织教育系统教师和机关干部参加了网上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课程,11月4日统一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法证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0453-8987905,电子邮箱:dnxjyj@163.com

中共东宁市教育局党组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