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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9-10-29
  • 名称:关于印发东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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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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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东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19〕27号)要求,为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宁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五年规划,是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夯实振兴发展基础的五年规划。编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意义十分重大。
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牡丹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东宁市第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牡丹江市委十二届二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及东宁
市委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投资营商环境、重聚产业发展新动能、重构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升绿色发展优势、提升改革开放合作水平、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向工业立市、乡村振兴、绿色生态、文旅融合、开放升级、区域协调、改革创新要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使“十四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宁新征程。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重大问题和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发展实际和部门职能分工,深入研究分析发展现状和关键制约因素、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举措。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开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全市“十四五”
规划基本思路。
(二)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组织编制《东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
(三)编制市级专项规划。建立全市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经市政府批准后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起草,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由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发改局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上级政府批准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由各部门组织编制起草、组织实施,须报市发改局备案。专项规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避免仅从部门工作的角度出台规划,特别要避免在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环节编制规划。属于部门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期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四)编制各镇发展规划。由各镇政府组织编制。规划编制要符合《纲要》总体要求,与全市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相衔接,突出区域特色和地方发展实际。
三、进度安排
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研究阶段。从现在起至2019年12月底,主要工作是:组织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镇各部门开展本镇、本领域“十四五”发展思路和重大工程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我市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启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二)《纲要》框架研究阶段。从2020年1月到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形成前(预计到2020年末),主要工作是:组织各镇、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完成“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形成《纲要》基本框架。
(三)《纲要》起草阶段。从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预计到2020年末)到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工作是:组织起草《纲要》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就《纲要》草案与省、牡丹江市和相邻县(市)各类规划进行衔接;组织开展各镇规划纲要草案与《纲要》衔接;按程序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完成我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各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安排,原则上要比《纲要》的编制进度略有提前。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解放思想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各镇、各部门要把解放思想作为开启东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的“金钥匙”,集中精力学思想、学精神、学讲话、学政策、学经验,深入精准扎实开展调研,充分发挥好专家、外脑、智库作用,突出区域特色,破解发展桎梏,研究提出符合我市市情实际的发展方向和路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对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关,充分考虑劳动力、资金、土地、资源、财政等要素支撑条件,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谋划各项工作,确保提出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向上争取工作。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为规划实施提供支撑。需要国家和省、牡丹江市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做好与国家和省、牡丹江市的衔接和争取,力争纳入国家和省、牡丹江市层面的相关规划。
(三)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坚持开门编规划,发挥好各领域研究机构、智库的辅助支撑作用,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广泛征集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努力编制出一份符合时代要求,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高质量规划。
(四)统一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强化《纲要》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加强各类规划统筹衔接,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与省、牡丹江市“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衔接。各镇编制的发展规划与各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要与全市“十四五”规划进行统筹衔接。
(五)强化政策协同。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年度计划要将“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引导金融要素资源配置方向和结构,积极支持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以及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服从和服务于“十四五”规划,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整个规划的编制和协调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骨干力量,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请各成员单位按时间要求报送附件4,联系人:邹海峰,联系电话:3679228,电子邮箱:dnxfgw@126.com。
(二)组建“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邀请市内外多领域专家、企业界代表等共同组成“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基本思路、《纲要》框架及草案进行咨询论证。各专项规划也要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论证规划内容。
(三)强化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精神,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编制规划的部门商市财政部门后列入部门预算,保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