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202003112938 所属栏目 部门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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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法援中心应对疫情提供法援服务四项措施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东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市司法局及牡丹江法律援助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众志成城,强化疫情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间歇“电话办”。根据东宁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东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不见面”业务服务,中心主任将本人电话和微信通过法律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倡导大家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办理业务在电话中详细告知办案流程,疫情期间注意事项,尽量避免到现场办理。自疫情发生以来,接受社会弱势群体,低保户、农民工等群众咨询10余人次。针对婚姻家庭纠纷、老人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对其安抚情绪、心理疏导、提示他们在特殊时期更要注重自身安全防护,并针对不同类别的咨询提出详细法律建议。对于必须到市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完善防疫防护消毒措施,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和当事人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对服务大厅进行消毒,并对所有来访人员进行分类登记、测量体温。

二、加强疫情期间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市法援中心在值班过程中,通过挂条幅、宣传板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并向小区居民发出倡议,要积极支持、配合、服从全市防疫工作大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应对疫情,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对针疫情期间造谣、传播谣言的,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出行的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营造法治氛围

三、发挥各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优势。疫情期间与妇联、残联、老龄委、团市委、部队、公、检、法、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接,针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

四、切实加强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咨询。组织专业力量,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法规政策和防护知识,针对疫情期间涉及假种子、假农药、农民工欠薪、人身损害、工伤等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提醒广大赴俄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出国前务必签订劳务合同,对于欠薪现象及时收集证据

疫情当前,东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定信心,履职尽责,严密排查,高度防范,用法援人的力量,引导群理性表达诉求,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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