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宁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东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牡发201716号)和《中共东宁市委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东发〔201718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东宁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依据国家、省、牡丹江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1.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截至目前,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的决定》(201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7《牡丹江市司法局、中共牡丹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牡司联发〔20195要求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调整后我市权力清单项目共计3862项,其中,新增359项。全部通过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 加强市场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建设,使全领域监管工作制度更加科学完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继续优化登记流程,严格执行统一受理、现场咨询、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全年办理内资、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441户,更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35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2116户。

3.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我省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根据三年调整一次应急预案的要求,2019年继续执行2018年重新修订的10应急预案和其它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值守、加强应急演练宣教。

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突出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和源头防治2019年,我市生态保护与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河道内非法采砂点全部清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部搬迁关闭,农业废弃物治理成效初显,在我市86个村建成废弃菌袋标准化集中堆放场,集中堆放处理全市废弃菌袋总量的80%以上,综合利用2亿袋。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34.5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9年,我市政府及政府办共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均履行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都设计了解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本级人大进行了备案。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下发了《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宁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9号),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文件54件,其中:保留47件,修改1件,废止6件。《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12号)下发至各单位,并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我市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1.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公众参与决策平台,设有市长信箱、民意征集、便民热线、网民留言等专栏。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按照规定开展听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

2. 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政府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签署重要合同等在提交集体讨论前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坚决不上会讨论,不予研究制发。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市政府重大事项、重要决定、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后作出决定。2019年共召开10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了99个议题。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市通过严格执法,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1. 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随意化、不规范、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明显减少。

2.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发了《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牡丹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东政法发20184),全市符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建立了两库一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档案,实施单位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牡丹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公开。2019年,我市利用牡丹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事项25次。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力度2019年,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中抽20个单位的300宗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收支两条线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单位期整改。

4.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19年,我市司法局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了清理,对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22个单位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市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使行政权力永远体现人民意志,永远接受人民监督,永远为人民服务。

1.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我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都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向牡丹江市政府、东宁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06件、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48;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次。

3.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各部门举报投诉热线电话45个,方便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4.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市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顺利通过了验收2019年改版了政府门户网站,创新了政务公开方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了政府行使行政职权透明度。

5. 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我市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有效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主动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加大诉前检察建议反馈力度。2019年,我市共收到16件《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按照《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建议书面回复并积极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本年度,我市政府及各部门注重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度提高。

1.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2019年,我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 

2. 加强信访工作。我市严格落实了领导接访日和包案制度,强化属事属地工作责任,加大矛盾解决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访缠访闹访行为2019年,我市共受理群众来访案件7813939人次,个体访565913人次,集体访216批次3026人次,受理来电案件212件,网上信访案件421件。

3.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办案场所、装备保障、预算经费都按上级规定得到了落实。本年度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全部办结。案件审理过程邀请了法律专家参与,提高了办案质量,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强化保障抓普法。我市已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把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学法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确立宪法、党内法规为重点必学内容,分别举办了学习宪法、党章党规等培训班。同时,以重要节日为主题开展特色普法。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每个重大节点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

2. 全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11部与政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人员包括市政府领导、各镇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通过会前学法,把学法内容和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既增强了学习的经常性和自觉性,又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的实践性。

3.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按照牡丹江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对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主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在法制教育网组织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等内容的培训,要求每位行政执法人员在法制教育网必须学满675分钟,必修课需学习15课时以上才具备参加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考试资格组织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于2019127日到牡丹江市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2019年,参加培训执法人员共计375人,参加考试的执法人员99人。

4.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市政府已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运行机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营造了政府及各单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19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行政诉讼14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核2次,参与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4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市落实了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到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下发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形成了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了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全市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不均衡,尤其是镇比较薄弱;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市将按照省、牡丹江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打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决策能力。继续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全面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使用力度,确保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互联网+政务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快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最优化,逐步推进审批业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四)继续推进生态建设,为实现绿色发展夯实基础。加强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黑土地战略性保护。按时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五)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法治东宁。扎实推进七五普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宗教团体和人员的管理,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