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202004026479 所属栏目 部门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2-2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机构分类 财政局 体裁分类 重点工作
文 号 信息格式/语种 DOC
财政局四项措施做好疫情期间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后,市财政局迅速行动、强化责任担当,立足特事特办和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积极采取有力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安全有序,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大幅度提高了物资采购效率。采购绿色通道建立后,我市疫情防控采购实施更快捷,采购环节缩减,采购时间减少,采购人在做好采购内控管理基础上,按防控需求及时采购到所需的防疫物资。市财政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为市人民医院、市应急管理局联系防疫物资供应商,进一步指导做好防疫物资、医疗设备等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除依法实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采购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对非紧急或因疫情防控无法实施的项目,可开展项目需求论证、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征集等开标、评审之前的采购活动,降低疫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影响。
    三是指导规范采购程序。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府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督促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要求采购人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四是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坚持不见面、少见面原则,采购单位一律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理。对在办理中涉及业务咨询、工作对接等事项,通过电话和微信工作群等渠道进行远程指导和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