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十四号)

日期:2020-04-02  发布人:姜颜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861

       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完善口岸进出境运输工具及人员“闭环管控”,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外经贸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谁用工、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全程负责所雇佣中外驾驶人员和运输工具入境运行期间监管责任。
       二、东宁海关要对进境运输工具实施100%登临检疫,对进境中外驾驶人员100%收验《健康申明卡》和《东宁口岸入境人员备案登记表》,100%进行体温检测,100%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多次往返从事跨境运输的中外驾驶人员每14天为一周期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进境运输工具只允许在东宁区域内卸货装货。中外驾驶人员进入中国境内后,仅限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不可外出就餐、购物,不得到与工作无关场所,不许聚集。
       四、由东宁口岸入境的中国籍驾驶人员当日不再出境以及外籍驾驶人员当日未能出境的,由专车接送统一入住指定宾馆,费用自理,不得自行离开住宿宾馆。
       五、如中外驾驶人员违反上述要求,东宁市防疫指挥部将按照防疫要求对其集中隔离14天管理,费用自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属企业将被限制出入境。
       六、东宁市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联系人:杜宇,联系电话:18946396456;翻译:张庆宇,联系电话:13091820006。

 


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