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应用户籍电子档案系统及“全城通办”业务的通知

各派出所:

经前期大量工作,日前户籍电子档案系统和户籍全城“全城通办已在牡丹江市域内投入运行应用,为使所有户籍窗口民警进一步熟练掌握应用《牡丹江市公安局电子档案系统应用及户籍“全城通办业务操作规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籍“全城通办的地域范围以县(市、区)为通办基本单元。

二、户籍“全城通办业务应当同时使用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牡丹江市户籍电子档案系统。办理市区、县(市)内的户口通办业务,必须在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全城通办功能模块中操作;上传业务、审批材料在户籍电子档案系统中操作,不得以各种理由不使用全城通办功能或自行省略任一操作步骤。若存在高拍仪、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应及时与户政支队联系予以解决。

三、户籍窗口民警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牡丹江市公安局电子档案系统应用及户籍“全城通办业务操作规范》流程规范使用户籍电子档案系统和全城通办业务功能办理户籍业务主动受理群众关于户籍“全城通办业务申请,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刁难、拖延或不办。

四、户籍“全城通办业务具体办理流程:

受理地派出所户口内勤在受理申请人提交业务申请后,即时审核材料,确认合格后,在电子档案系统的“全城通办模块下的跨区县受理列表中选择相应业务类型,点击新增填写业务信息后提交,提交完成进行材料补拍,补拍流程和日终业务审批流程一样,并推送至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在电子档案系统的“全城通办模块下的跨区县审核列表中找到相应业务类型查看材料,判断业务是否需要审批。如果为非审批业务,民警在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户籍业务的录入、办理,再到电子档案系统的日终整理下选择业务,点击材料调取按钮,调取受理所补拍的材料,而后在电子档案系统下跨区县审核列表中找到相应业务点击确认;如果为审批业务,则民警在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户籍业务的审批信息录入,而后在电子档案系统的审批业务下选择业务,点击材料调取按钮,调取受理所补拍的材料。户籍地派出所所长或(县)市局审核提交材料完成审批后,民警即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办结,再到电子档案系统下跨区县审核列表中找到相应业务点击确认。最后,由受理地派出所民警进行户籍相关证件打印,交由办事群众,完成业务办理。

五、加强“全城通办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凡按照规定收取的各类户口登记、变更项目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受理地派出所依据户籍档案管理要求随时进行归档,并于当月月末按照档案材料转递要求转交至户籍地派出所管理保存,转递双方须留存转递记录。市局将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六、全市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所属户籍窗口的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有下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责任追究:

(一)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电子档案系统办理户籍业务(含户籍“全城通办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户籍业务经查证属实的;

(三)接待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的;

(四)对符合条件的业务推诿、拖延或不办的;

(五)在办理业务工作中违规收费的;

(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窗口民警违反以上规定,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督察、户政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需要给予处分的,报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东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

 

2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