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202005176347 所属栏目 部门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机构分类 司法局 体裁分类 其他信息
文 号 信息格式/语种 DOC
东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工作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东宁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通知》,要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统筹谋划工作,统筹协调力量,统筹抓好落实,坚决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充分利用东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一村一律微信群”推送科学防疫、依法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理解党委、政府在疫情特殊时期采取各种措施的意义,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防控政策、疫情信息等持久地深入群众,宣传市防疫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把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做实做细做透,坚定信心,提振精神,共度时艰

二、广大人民调解员带头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做好自我保护,工作期间要戴口罩、勤洗手,调解场所要多通风、按时消毒。引导纠纷当事人优先使用12348热线、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反映诉求。要充分运用线上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尽量减少当事人出行,避免因人员流动引发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纠纷当事人和调解员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共调解疫情期间矛盾纠纷17起。

      三、东宁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区统一组织下,主动融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持续积极主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优势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