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宁市老黑山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7-27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767
中共东宁市老黑山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5日至6月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老黑山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老黑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4个方面19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老黑山镇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站办负责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市委巡察组的协调联络工作。老黑山镇党委先后召开2次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老黑山镇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针对反馈意见,老黑山镇党委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逐条研究,坚持以上率下,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人员队伍到位。截至目前,根据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15个问题,我们制定的23项整改措施中,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还要继续巩固和拓展成果的应用。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老黑山镇党委严格按照《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确定的目标,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构建扎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强,党委核心作用发挥缺位。
1.党委民主集中制执行弱化
(1)党委对《镇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共计4章20条,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二是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和党政班子会议,会议记录分开记录到两个专用会议记录本。三是依据工作要求,按时召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2)2016年度至2018年度3次民主生活会不能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辣味”不足、效果不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主持起草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不合格的均已重新修改;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3.扶贫工作不严不细。
(3)贫困村档案填写不严谨,干部作风漂浮。
整改情况:一是镇扶贫办对全镇贫困户档案中日期、内容、照片、签字等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规整,完善了贫困户受帮扶的各类帮扶佐证材料,市、镇、村三级帮扶人全部入户,开展帮扶,并对《贫困户帮扶手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4)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镇动态管理工作暨培训会,对动态调整工作中村民代表大会环节进行重点强调,要求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参会签名人数超过村民代表总人数2/3,并做好会议记录。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扶贫办对其进行抽查。二是按照镇党委要求,镇组织纪委、扶贫等多部门成立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小组,逐村监督指导问题整改,针对有问题的村补开会议,完善各项会议材料。三是调整各项程序,统一下发工作规范要求。
(5)增收途径缺乏稳定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各级帮扶人开展个性化帮扶,结合贫困户实际家庭状况为部分贫困户家中送去籽种化肥、鸡雏、鹅雏、猪崽、牛犊、鱼苗、蜜蜂等,帮扶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二是镇扶贫办对于兜底贫困户帮助其办理低保(五保),保证其正常生活,同时与市扶贫办共同商讨,为贫困户争取一份可获得长期受益的扶贫菌包厂项目。目前我镇贫困户每户均至少落实1项以上产业项目。全镇贫困户65户落实“肉牛托养”项目,66户贫困户落实东宁市扶贫黑木耳菌包厂项目;66户贫困户全部实现了长期稳定收入。
4.扫黑除恶工作不深入。
(6)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力度不够。对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把握不够精深透彻。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3次党政班子会议、3次全镇机关干部、成员单位及村三职干部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各村党支部按照要求,召开了党员大会,组织学习扫黑除恶知识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及文件。二是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和问责力度,按照五级书记抓扫黑除恶的要求,各村、各部门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各村、各部门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开展了一次线索排查回头看工作。
(7)宣传工作不均衡。存在表面化、形式化和抽象化,群众对扫黑除恶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各成员单位开展悬挂固定图板、入户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卡进行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力度。二是在各村主要街道张贴扫黑除恶横幅,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提高群众思想意识。三是在镇内主要街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五)中央惠农政策落实把关不严。
(8)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对象认定不够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末端公示制度,将享受待遇人员详细信息定期公示,并建立长期公示制度。二是制定完成规范低保审批流程。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低保清查工作,清除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四是镇民政部门针对干部、退休三职干部享受低保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
(9)申请低保档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对低保档案规范要求,对全镇所有低保、特困供养档案进行了清查,重点清查了档案缺失、佐证材料不全、信息与实际家庭生活状况不符等问题。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因残、因病享受低保缺少相关证明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
1.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
(10)党委没有把抓党建作为第一责任,重业务轻党建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关于党的建设专题会议;二是对镇直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检查工作;三是对各村党支部实行党建工作考核。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强配齐党支部班子成员,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五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对涉及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文件以及大额经费支出及时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六是规范党建工作文件发文流程,加强党内文件管理。
2.选人用人工作问题较大。
(11)考察、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在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中,执行制度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老黑山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对股级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作出进一步明确。二是调整股级前,严格按照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委会议充分讨论决定等程序,并下发任职文件。三是调整村党支部书记,经过党委会议充分讨论后,并下发任免文件。
(12)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用人工作条例》,严格选人用人工作流程,规范公示、公文和文书档案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选人用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职数预审制度,坚持在职数限额内配备。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延伸考察有关规定。四是严格回避制度和公示时限,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次日起算,遇节假日顺延,确保任前公示取得实效。
(13)存在执行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为病退干部办理病退手续,待批准后,实行病退工资。二是对镇机关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梳理。三是充分借助“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党史国情、科学文化等知识的学习。四是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班子及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五是全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六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党性锻炼,提升个人素质涵养。
3.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
(14)个别村党支部凝聚力不强,工作推进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万宝湾村、下碱村、南村、太平沟村、西崴子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积极完成“一肩挑”工作,对于一时无法选出合适人选的村,派镇干部主持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推进指导会议,对支部书记就如何开展好主题教育工作展开培训。
4.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
(15)普遍存在以村“两委”会议代替党支部会议,以村务代替党务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党支部会议记录实行月审批制度。二是虽未单独召开党费培训工作,但在工作会议上,及时安排部署党费收缴工作。三是已向机关支部退休党员追缴党费。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短板,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
(16)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存在不实问题,机关作风检查存在局限性。不能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不足。有的干部不主动想事、干事,不愿意承担工作,怕担责任、受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坚决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二是定期开展干部在岗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工作组对机关干部在岗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将检查结果登记报告并公示。三是落实请销假制度,按照请假及外出告知制度落实工作。一天以内的请假工作,由站办所长签批;两天以内的请假工作,由站办所长初审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请假工作,由站办所长初审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最终由主要领导签批。
(四)、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到位,执纪监督力度不够。
1.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17)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用心不足,过问少,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不扎实,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二是2019年全年党委召开四次党风廉政专题会。三是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完善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运用执纪“四种形态”乏力。
(18)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的不深不透,没有起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经管站组织16个村召开了廉政风险点排查会议,并下发了通知。二是各村对排查出的问题,召开了会议,规范了合同,进行了整改。三是镇纪委针对前期各村出现的问题,对16名村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3.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不够。
(19)警示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反面典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不突出,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到底,分管镇领导与所分管站所和联系屯村三职人员警示谈话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会上和利用微信群通报典型案例。二是针对11名三职干部出现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话。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通报身边典型案例,以案说纪进行廉政教育。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问责处理,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六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手册》等党纪党规书籍。
三、下步工作打算
老黑山镇党委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进一步发力、不断深化问题整改。下一步,老黑山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为原则,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老黑山镇党委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工作原则,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实施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老黑山镇党委要做到紧盯不放、常抓不懈,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分管领导、站办所负责人和村级党支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其实做好“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治根的理念,要更加注重预防、预判机制,要更加注重制度、规矩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明工作各项纪律。镇纪委要按照职责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将整改情况纳入重要考核范围。持之以恒的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对问题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3——3771133;邮政信箱:牡丹江市东宁市老黑山镇政府;电子邮箱:lhszzf@163.com。

                             中共东宁市老黑山镇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