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川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9日至4月2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大肚川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大肚川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4个方面17个问题。经梳理,将17个问题分解为23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综合办公室,专门负责综合协调、跟踪检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大发〔2019〕30号),对23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对23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镇党委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加大信访件的办理,对市委巡察组移交6个信访线索,已经办结2件,其余4个正在调查。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强,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
1.党委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党委对《镇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前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8月份至今召开党委会14次,学习7次党章党规;二是10月11日专题学习了《镇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是党委会议记录和政府行政会议分开记录;四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议事程序,充分发表意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2)2016年至2018年度4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没有佐证材料,征求意见建议多以优点代替意见,民主生活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一团和气”氛围浓。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放征求意见表68份,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征求意见通知,征求到对领导班子意见建议2条。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部门站办所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召开班子问题检视专题会,班子成员对照5个方面认真检视班子存在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三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起草班子检视剖析材料,严审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材料,班子成员进行了多次修改。12月6日,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东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到会指导。
3.扶贫工作不够扎实。
(3)“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不够彻底。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帮扶责任人及扶贫专干已入户对医疗政策进行全方面宣传,对于因智力、年龄等原因无法说清楚政策的贫困户,将医疗政策手册放入户档案中;二是镇扶贫办与卫生院进行沟通,将贫困户医疗报销佐证材料进行了存档,并在今后工作中随时沟通。
(4)扶贫中还存在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镇扶贫办认真核实饮用井水贫困户名单;二是水利站印发了《关于大肚川镇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方案》及《关于成立大肚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的通知》文件,同时入户走访了解各村自来水网入户率及水源地情况,并将井水送至检测中心进行化验。
(5)镇帮扶人对贫困户具体情况不了解,帮扶政策不清楚,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三级帮扶责任人入户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并完成2019年收入核算;二是镇扶贫办向帮扶责任人发放“脱贫攻坚100问”,并召开了大肚川镇脱贫攻坚政策培训会。
4.中央惠农政策落实不公平、不到位。
(6)享受低保人员未做到动态管理、审核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填报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东宁市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等相关政策文件资料;二是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8月27日入村走访调查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各村低保户是否符合标准进行评议,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保留,对于经核查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户取消其低保待遇。三是严格审查低保档案,对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填报不全、相应佐证材料不齐一律不予办理;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放地力和粮食补贴,镇政府出台了《大肚川镇包村干部职责》和《大肚川镇加强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
(7)危房改造质量监管缺失、档案管理不规范。危房改造款审核、验收、发放不严格。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房屋改造文件精神,从农户申请、村级初审、镇乡建执法办审核,到审核后按照要求改造、改造过程中监督指导,到最后的验收和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做到严格、细致,坚决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和落实。
(8)已进行危房改造,却未领取危房改造款。
整改情况:对危房改造户家庭信息、改造情况、是否领取改造资金等进行详细核查,查清未能领取改造资金的详细原因,因本人原因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或其他原因违反改造政策等,将具体原因和整改措施告知当事人,因其他问题导致资金未能发放,将问题调查清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9)危房改造档案丢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指派专人对档案归档管理,建立档案柜和档案室,建立翻阅查询档案登记制度,及时对档案收回留档;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培训,对财政所、乡建执法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对已发生危房改造资金明细进行梳理核实。
5.扫黑除恶时效性不强。
(10)宣传的警示作用不够。宣传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对反面典型宣传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大肚川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大发〔2018〕51号)。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标语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每个村都设有固定的宣传标语。入户发放扫黑除恶“明白卡”,做到扫黑除恶入户宣传全覆盖,群众的知晓率达到百分百。对涉黑案件进行广泛宣传,征集线索。
(11)涉黑涉恶法规界限把握不够精准。对10类打击重点特别是涉及农村的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侵吞集体资产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领域学习研判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省、牡丹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责任分工的方案》,对10类打击重点特别是涉及农村的征集拆迁、环保、打非治违、侵占集体资产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加大线索排查,对群众反映出的线索立即进行排查梳理,并及时上报市扫黑办。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扎实。
(12)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镇党委没有指导督促各村、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各支部没有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村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请东宁市委党校老师作专题辅导,镇党委书记做意识形态专题讲课;二是学校、农商行党支部带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党课,镇党委委员入村为村党员干部讲解意识形态工作、授课;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七一”期间各支部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大肚川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汇报演出”;四是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制定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按时向市委宣传部网信办上报舆情信息,上报2019年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及工作报告。
(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村级党组织监管薄弱,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
1.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
(13)党委没有把抓党建作为第一责任,重业务轻党建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提升“一岗双责”意识,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党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三是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逐村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发挥作用得到显著提升。
2.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虚化现象。
(14)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经常,“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月审制度,对组织活动情况、党员学习教育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整改;二是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记录,督促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三是将“三会一课”、村干部坐班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落实。
3.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5)“一把手”末位表态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10月11日和10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镇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切实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三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干部调整使用。
4.基层党组织权利集中、监管薄弱。
(16)“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大肚川镇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大肚川镇重大报告制度》;二是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观了东宁市廉政文化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要塞);四是邀请党校老师给机关干部和三职干部讲廉政党课。
5.党费收缴存在问题。
(17)部分党员不能履行党员义务。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中心校退休党支部、机关退休党支部,强化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按月足额收缴党员党费,已足额收缴全年党费。
(三)作风建设存在短板,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18)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乱发补助问题还有发生。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好职责,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中央的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2.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
(19)少部分干部担当意识、群众意识减退,面对急难险重和重要民生问题工作标准不高,躲避、退缩应对,政策法规研究应用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宣传《信访条例》,加强征地失地保险政策的宣传,加大征地业务的公开,严格执行办理失地保险的相关政策,对办理失地保险人员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化解各种征地失地信访矛盾。目前办理失地保险工作有序进行,征地农户情绪稳定。二是在精准扶贫工作方面,各村积极主动谋划扶贫产业项目,建立项目库,形成了可行性报告,并进行了镇村公示,建立了镇级项目库。
3.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落实。
(20)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农村〔2012〕15号)第二十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可由乡村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措施不力,监督工作不到位
1.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21)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对分管战线和联系村屯党员干部教育引导、谈心谈话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议,会议听取了镇纪委书记的工作汇报:1.2019年3月按照要求督促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同步签署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上报了大肚川镇党风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2.2019年6月按照市纪委要求,组织大肚川镇机关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观了东宁红色教育基地(要塞)并重温了入党誓词。2019年5月镇纪委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镇机关干部和村支书、主任参观了东宁市廉政教育基地。3.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强化示范引领,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宣传教育效果,同时为了严格党建示范点的标准,镇纪委把廉政文化宣传点设立在党建示范点,并制作了廉政文化宣传图版。4.由镇纪委书记带队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2019年法纪知识竞赛,取得了优秀奖。5.通报了一年来案件的查办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讨论党员干部处分议题上,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并表达对问题的看法和意见,最后党委书记根据发言情况做出定论;三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制定了“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负面清单。
2.监督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
(22)警示教育宣传不够,对反面典型没有有效的宣传,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14个行政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在2019年5月组织机关干部和村支书、村主任参观了东宁市廉政教育基地,2019年6月组织机关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观了红色教育基地(要塞);三是不定期通过镇纪检工作群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2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对骗取套取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党员干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强化执纪监督作用;二是在本年度申报粮食补贴过程中,邀请市农业部门领导到大肚川镇监督指导工作,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田间地头对农户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查验;三是到实地查看各村申报的危房,同时取消“三资”委托代理制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镇党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镇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强化主责主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抓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抓紧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夯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坚持持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大肚川镇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3—3761633;邮政信箱:大肚川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ddcdqb@163.com。
中共东宁市大肚川镇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