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7月21日在东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树志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二届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收入38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其中税收收入27818万元,非税收入1018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2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等,收入总额25786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额25722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97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全市支出83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额7217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额7137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9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837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7.9%。全市支出80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完成调整预算的138.6%,当年结余3193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7.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9亿元。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83886万元。截至2019年末,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9.5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6.66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2.85亿元(绥芬河至东宁口岸连接线贷款)。
截止2019年末我市隐性债务余额为9.69亿元。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摸清全市政府性债务底数,制订《东宁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严禁政府及政府部门擅自举债、超概算建设、提供担保抵押,有效遏制了政府债务增量。二是支持精准扶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扶贫、用水扶贫、产业扶贫等,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全年投入资金1503万元,惠及全市373户、852人受益。三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污水、大气污染、农村垃圾污染、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投入资金2664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治理;投入资金2264万元,用于万鹿沟防洪排涝等水污染防治项目;投入资金198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投入资金640万元,用于农村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
(二)挖潜增收,着力筹措调度资金
一是税收共治作用显现。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从源头杜绝财政收入“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非税收入足额入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力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非税收入按进度入库,非税收入完成10188万元。三是资金争取成效显著。积极建立向上争取资金的有效沟通机制,争取到位专项资金9.6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财政收支压力。
(三)保障民生,倾力补齐民生短板
一是持续提升工资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全面提高,全年增支5597万元,其中:绥阳林业局三所学校纳入财政开支增资4630万元,年初滚动增资407万元,乡镇工作补贴增资124万元,公积金增资382万元(由于工资标准提高,公积金计提基数增加),班主任津贴增资33万元。二是持续落实扶持“三农”政策。圆满完成“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412万元,补贴面积60.93万亩,惠及农民27018户;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900万元,惠及农民320户;拨付国有林场改革资金4306万元;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165万元;拨付2477万元,用于特大防汛资金;拨付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22万元;拨付260万元,用于农村900户室内改厕项目。三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1428万元,为2082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保障52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正常发放;拨付1938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复员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在乡老复员军人补贴、死亡抚恤、伤残补助等抚恤安置资金;拨付3096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5600名城乡困难群众及残疾人受益。四是持续助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5956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及城乡群众18万人;投入540万元,补充公立医院改革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常性收支差额;投入1378万元,保障国家十二类四十五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各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投入533万元,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补助,支持免费婚检孕检等计划生育项目顺利开展。五是持续加大教育文化投入。学前教育投入520万元,用于7所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和新建幼教中心工程;投入1193万元用于新建东宁二小、新建实验小学塑胶跑道、民族教育中心附属工程建设和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投入64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营养餐资金,全市共14600名学生受益;发放各类教育资助资金160万元,有2000多名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受益;投入419万元用于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748万元用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中心工程和附属工程建设;投入997万元用于支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文化免费开放以及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六是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50万元,用于双泉路、民益街道路维修改造;投入11372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投入3178万元,用于三岔口供水管网、市医院急诊急救中心及老黑山镇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深化改革,努力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及时分析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打造“阳光财政”,在政府门户网按时公开政府、全市61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率100%。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支付运行机制,规范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支出动态监控,累计办理“公务卡”2801张,报销金额61万元;为全市175家预算单位安装了用友U8财务软件,全面提高了财务人员工作效率、准确率,资金安全性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持续深化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了《东宁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375台参改车辆进行了重新审核、拍卖;全市共有226家事业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4763人和3家国有企业121人参加了车改。四是深入推进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29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票据软件升级,并随时就安装软件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五是全力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开展统发外开资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对归口管理统发外开资人员进行清查分类;对全市9个国有林场和1个国营苗圃661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进行指纹认证工作; 联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公室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落实公安边防部队退出现役划转至公安局人员工资待遇。六是全力对接绥阳森工改革行政职能移交。按照改革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现已拨付4600万元,完成森工三所学校教职人员安置及公用经费移交工作,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行政职能目前正在有序对接并逐步推进。
(五)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对污水处理厂改建、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项目等175个项目进行预(结)算评审,审核资金6亿元,核减资金1.2亿元,审减率20.5%。二是高效执行政府采购。完成东宁市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中心设备购置、污水处理厂材料及设备安装等政府采购项目816笔,采购金额2.2亿元,节约资金1034万元,节约率4.7%。三是全面加强资金动态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监督管理,简化支付流程,将财政拨款中与工程采购相关的项目资金,动态监控的监督审核岗位分设给各主管科室,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有效性。四是积极改进财政监督方式。改变以往突击性、事后性检查方式,建立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性、突击性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机制,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监督,围绕“三大攻坚战”、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省联动对象和相关部门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限期整改。五是重新修订《东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我市现行的《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东财发〔2015〕42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差旅费标准以及报销程序进行了调整,对东宁市区内执行公务出行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2019年是全市财政运行最困难的一年,也是财政收支矛盾最大、最集中的一年,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财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支柱税源虽然对财政收入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对于财政收入增长拉动作用不大,新兴产业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取得效益还须时日。二是财政刚性支出日益增加,我市不享受一般转移支付,财政收入持续下滑,而财政支出规模却居高不下。在确保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补助、机构运转经费和上级专项支出的基础上,各类刚性支出及配套支出逐年增加,政策性增支等因素超出当前财政承受能力,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三是财政资金缺口持续加大,财政增收基础薄弱,地方可用财力没有增加,但财政支出仍持续增长;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在化解风险上仍然存在较大困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2020年预算安排意见
(一)2020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面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挑战,全市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财政收支规模持续扩大为目标,坚持收入总量和收入质量并重、内挖潜力和向上争取并重、抓收入和抓管理并重、抓支出进度和支出效益并重四条原则,全面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原则。采取实事求是、积极平稳的原则,立足实际,结合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安排税收收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管理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合理确定各项非税收入。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严格落实省政府出台的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进行压减,对非必要、非急需、非重点项目进行压缩,重点管住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场馆建设。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优先支持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坚持“五保”支出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企业养老金发放和债务付息支出落实。三是财政管理遵循改革创新、科学完整原则。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
(二)2020年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38760万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8490万元,增长2.4%;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0270万元,增长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等,收入总额134088万元。支出预计130461万元,加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额13408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7305万元,加转移性收入4638万元,收入总额12736万元。支出预计1273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完成45207万元,支出预计4305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151万元。
(三)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1.抓收入促增长,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税务稽查和催缴力度,努力挖潜堵漏增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缴税、执收单位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账户利息是否及时入库等定期开展专项清查,千方百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争取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紧抓国家支持绥东试验区、跨境经济试验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市困难,争取上级进一步加大在扶贫、生态等领域的扶持力度,增加转移支付补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筹抓好防控和发展要求,转作风、早谋划、抓落实,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同时,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重点,聚焦稳岗就业、恢复生产、中小企业发展等可能涉及的重点领域,加大分析研判和工作力度,提早考虑和谋划后续财政支持措施的调整完善。四是强化财政服务大局担当。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全力以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2.抓措施促发展,加快实现小康步伐
一是确保地方扶贫投入稳定增长。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保证财政对扶贫投入的持续增长,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向乡村振兴转承”目标持续发力,积极向上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财政涉农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既定任务全面完成。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加快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续过渡提供财力保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3.抓改革促进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分配方式,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衔接机制,综合运用预算执行评价结果,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深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动财政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教育事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切实发挥财政存量资金效益。三是努力加强财政监管。以制度规范为基础,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评价,并逐步扩大监控范围,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东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20年安排扶贫资金相关说明.docx
2020年东宁市政府预算表.xls
2020债务说明公开.doc
关于2020年东宁市转移支付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2020年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公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