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8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9月17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3668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邮 编:157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院区项目
|
东宁市结核病防治所东侧
|
东宁市人民医院
|
黑龙江慧然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700m2,总建筑面积4500m2,院区硬化面积1500m2,绿化面积70m2。项目位于东宁市结核病防治所东侧。项目设置66张病床、24张医护隔离床。项目不设置核辐射救助病床。
|
内容
类型
|
时期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气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施工扬尘
|
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厂区绿化
|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施工机械
|
机械废气
|
运营期
|
污水处理站
|
有组织恶臭
|
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处理,恶臭气体污染物集中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器吸附,污水处理站引风机前端安装紫外线消毒装置,紫外线消毒效率不低于60%,消毒后恶臭气体通过管道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无组织恶臭
|
加强通风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废水
|
施工期
|
施工废水
|
SS
|
沉淀后用于场内抑尘
|
不外排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
不外排
|
运营期
|
医疗机构废水
|
COD、BOD5、氨氮、SS、类大肠杆菌
|
本项目医疗机构污水需排入专用化粪池消毒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再排至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噪
声
|
施工期
|
机械设备
|
噪声
|
低噪声设备、限制作业时间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运
营
期
|
设备
|
噪声
|
加强管理、建筑隔声
|
医院厂界外1m处内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施工人员生活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
处置率100%
|
施工
|
建筑垃圾
|
运
营
期
|
医生患者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牡丹江市环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患者
|
医疗废物
|
检验室
|
检验废液
|
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并密闭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
|
专用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
|
污泥、栅渣等
|
经漂白粉消毒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清运处置
|
负压病房
|
废弃粗效、中效、亚高效过滤器
|
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牡丹江市环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计效果
加强厂区绿化建设,既能美化生活环境,又从生态意义上提供了生态服务功能。建议合理配置乔、灌、草的比例,注意异质性布局和噪声传播敏感方向绿化带布设,鼓励垂直绿化。
|
|
2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项目
|
东宁市人民医院东侧、中华南路西侧
|
东宁市人民医院
|
黑龙江慧然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550m2,总建筑面积1100m2,院区硬化面积200m2,绿化面积50m2。位于东宁市人民医院院内。项目设置床位22张,设置负压病房。项目不设置核辐射救助病床。
|
内容
类型
|
时期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气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施工扬尘
|
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厂区绿化
|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施工机械
|
机械废气
|
废水
|
施工期
|
施工废水
|
SS
|
沉淀后用于场内抑尘
|
不外排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
|
生活污水排入急诊急救中心污水处理站,经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运营期
|
医疗机构废水
|
COD、BOD5、氨氮、SS、类大肠杆菌
|
本项目医疗机构污水需排入专用化粪池臭氧消毒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再排至急诊急救中心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噪
声
|
施工期
|
机械设备
|
噪声
|
低噪声设备、限制作业时间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运
营
期
|
设备
|
噪声
|
加强管理、建筑隔声
|
医院厂界外1m处内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施工人员生活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
处置率100%
|
施工
|
建筑垃圾
|
运
营
期
|
医生患者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牡丹江市环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患者
|
医疗废物
|
检验室
|
检验废液
|
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并密闭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
|
负压病房
|
废弃粗效、中效、亚高效过滤器
|
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牡丹江市环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专用化粪池
|
污泥
|
经漂白粉消毒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清运处置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计效果
加强厂区绿化建设,既能美化生活环境,又从生态意义上提供了生态服务功能。建议合理配置乔、灌、草的比例,注意异质性布局和噪声传播敏感方向绿化带布设,鼓励垂直绿化,尽可能增加绿化率,可使项目用地范围内生态系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恢复。
|
|
3
|
东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
东宁市东宁镇中华路光明街1号
|
东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哈尔滨宇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6155.20m2,总建筑面积3991.43m2。设住院病床70张,医务人员37人,日接诊人数300人。
|
类别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处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污水处理站
|
有组织
|
H2S、NH3
臭气浓度
|
通过集气罩(集气效率90%)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80%),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要求
|
无组织
|
H2S、NH3
臭气浓度
|
加强通风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
食堂
|
食堂油烟
|
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
水污染物
|
医疗废水
|
COD
BOD5
SS
氨氮
粪大肠菌群数
|
污水经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经东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绥芬河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固体废物
|
生活区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处置率100%
|
餐饮厨余
|
集中收集,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
废油脂
|
集中收集,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
医疗区
|
医疗废物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
检验室废液
|
化粪池
|
化粪池污泥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
|
废活性炭
|
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
|
噪声
|
水泵、风机等设备
|
噪声
|
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
|
设备间外1m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本项目利用现有房屋进行建设,该区域为人类较密集的城市区域,故项目建设对生态基本无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