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局2020年9月23日收到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2119.18万元(黑财指(经)【2020】429号),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238元,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38元,地表水灌溉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136元,于2020年9月24日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统计局确定的补贴面积全额拨付到东宁市各乡镇粮食补贴资金专户向补贴对象进行发放。各乡镇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9】10号)和东宁市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东财联【2020】205号)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