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7个办公室
(一)党政办 负责日常文书、政务工作;负责机要、档案、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党群、纪检、检查等工作。
(二)劳资办 负责市社(产业办)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管理、人员调配和职称评定
(三)产业发展办 负责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政策调研与政策措施制定,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负责产业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黑木耳地理标志应用审批,“东宁黑木耳”地理商标应用审批,品牌注册预审等工作。
(四)生产办 负责生产指导和产业情况综合、统计;组织培训与技术推广;负责目标督察,督办各镇和相关单位任务落实;市镇各级黑木耳生产园区管理工作。
(五)外联合作指导办 负责木耳节和各种与产业相关会展组织、筹办;负责对外联络与招商引资,产业信息发布工作。
(六)供销综合业务办 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全系统机构网点布局和基层供销社的管理,指导基层社改革;负责调查研究,培育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全系统发展农副产品基地、培植和发展龙头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市场信息咨询、开拓市场、扩大城乡物资交流;编制全市供销社系统年度产品流通计划并进行检查;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工作。
(七)财会审计办 负责全系统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全系统财务管理、税务与信贷方面的政策协调,会计预决算会审及财务状况的信息反馈;制定和完善下属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核定系统内企业各项流动资金定额,在企业内部开展资金调剂;对企业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的购置的资金来源和进行审核;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规定,对下属企业进行审计;汇总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监督检查全系统及基层单位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由市社审批的各项开支、财产损失的审核、批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