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2020929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4】3号),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和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五)行使公安交通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车辆除外)、占压破坏道路及道路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烧烤、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使用高音喇叭对外宣传招徕顾客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城市公用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公交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城区户外牌匾广告(包括其它户外悬挂物)设置、门窗改建、店面装修等管理审批收费工作。

   (十一)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与管理;为调控占道行为依法收缴占(挖)道路管理费;负责固体废弃物倾卸和占道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城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各建制镇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制数55人,年末实有人数41人,离退休3人;下设5个职能股(办):办公室、路政交通管理执法股、市容管理执法股、规划环保管理执法股、公用事业、绿化管理执法股。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本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事业单位1个,东宁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

2

         东宁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3,86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6.4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0.64万元。本年支出2,94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56万元,项目支出626.9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70.57万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增加563.56万元,增加1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部门开始建设东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017.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59.33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本年预算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6.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0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6.5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8.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06万元,占比为4.5%;城乡社区支出2,735.85万元,占比为92.9%;住房保障支出61.62万元,占比为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万元,占比为0.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细化。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513.34万元,支出决算为4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功能分类细化。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18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功能分类细化。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5.66万元,支出决算6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有在职人员调入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造成的。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我部门进行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所以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9.5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原因为我单位未接待外市县来我局考察人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2018年减少3.86万元,原因为已车改,改变车辆性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减少3.85万元,原因为已车改,改变车辆性质;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为我单位未接待外市县来我局考察人员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减少4量;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6 万元,比2018 年增加17.99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因增加执法车辆导致其他交通费增加以及因项目需求差旅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8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4,590.6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32平方米,业务用房3,236平方米,其他用房622.62平方米。共有车辆61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5台、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清雪指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 台,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放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8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9、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10、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构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招待、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由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构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有”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组成部分。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