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省地方性法规、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有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提出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划内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航运规划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建设、民航运输、机场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铁路、民航项目的前期工作、规定权限内初步设计报批、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贯彻实施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辖区交邮合作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末,东宁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编制数12人,年末实有12人,离退休4人;下设办公室、工程计划股、财务审计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共4个机构。
(1)办公室: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共1人。
(2)工程计划股:职责,负责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发展规划。共6人。
(3)财务审计股:职责,贯彻执行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共2人。
(4)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拟定全市国防、边防公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共3人。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东宁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东宁市农村公路管理站、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东宁市道路运输管理站。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
2 |
东宁市农村公路管理站 |
3 |
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 |
4 |
东宁市道路运输管理站 |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8.12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8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9.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2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1.24万元。本年支出10,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48万元,项目支出8,707.1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295.87万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增加10,128.48万元,增加126.7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122.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002.28万元,增长253.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82.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96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9.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39.4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7.6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67.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3.45万元,占比为6.97%;城乡社区支出(类)3,337.03万元,占比为41.26%;交通运输支出(类)3,974.67万元,占比为49.14%。住房保障支出(类)73.84万元,占比为0.91%;自然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7万元,占比为1.7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退休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5万,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57.6万,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减少及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2.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2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7万元,年末支出功能项科目调整。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42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项科目调整。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为297.8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还贷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48.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8.36万元,支出决算为73.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1.3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9.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39.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39.44万元,占比为100%。交通运输支出1867.86万元,占支出91.59%,城乡社区支出171.58万元,占支出8.41%。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公路还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政府还贷公路养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原因为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原因为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
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1万元,比2018 年增加32.88 万元,增长37.65%。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支出功能项科目调整。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5557.3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585.68平方米,业务用房1616.63平方米,其他用房355平方米。共有车辆21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台、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等项目分别委托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019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