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9月29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末,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编制数12人,年末实有12人,离退休7人;下设综合办公室、基层治理室共2个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政法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工作人员3人。

2)基层治理室: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工作人员4人。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市委政法委本级。

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3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1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5万元。本年支出23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3万元,项目支出59.2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6万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增加26.32万元,增加12.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8.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了2.5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13.9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1.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8.11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46万元,占比为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6万元,占比为10.4%;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占比为5.9%。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8.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5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和非法集资专案组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编制和人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1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原因为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原因为“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

政法委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3 万元,比2018 年增加2.57 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 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 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2、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东宁市委政法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