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东编发〔1996〕80号),东宁市农机局主要职责为: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或拟定全市农机行业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区划和中长期规划。
3、负责指导农、林、牧、副、渔各业机械化生产,制定农业机械化作业收费作价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4、负责管理发展农业机械化及事业专项资金和物资,指导行业内部审计监督直属单位工作。
5、负责农业机械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和安全监督,负责农业机械的牌照核发和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理,协调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
6、指导行业体制改革,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7、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组织实施农机化设施农业工程新技术、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成果的验收和报奖。
8、负责农机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的引进。
9、负责制定农业机械的技术鉴定,维修和作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10、负责农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农机化的宣传工作。
11、负责农机化统计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
12、负责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行业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职称和管理。
13、负责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农机化学术组织和社团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末,东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本级编制数48人,年末实有39人,离退休27人;局机关职责、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共3个机构。
(1)局机关职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或拟定全市农机行业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区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指导农、林、牧、副、渔各业机械化生产,制定农业机械化作业收费作价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发展农业机械化及事业专项资金和物资,指导行业内部审计监督直属单位工作;实有职工8人。
(2)农机监理站职责:负责制定农业机械的技术鉴定,维修和作业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农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农机化的宣传工作。负责农机化统计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行业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职称和管理;
实有职工19人。
(3)农机推广站职责: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组织实施农机化设施农业工程新技术、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成果的验收和报奖。负责农机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的引进。负责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农机化学术组织和社团管理。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实有职工12人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本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农机局本级及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2 |
东宁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
3 |
东宁市农机推广站 |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87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4.0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1.59万元。本年支出93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44万元,项目支出375.2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4.93万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增加752.68万元,增加61.6 %,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75.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01.19万元,增长243.9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9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万元,占比为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1万元,占比为7.6%;农林水支出826.11万元,占比为88.8%;住房保障支出30.36万元,占比为3.3%。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
(2)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11。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支出(类)3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4)农林水支出(款)农业(项)事业运行(类)支出453.97万元,年初预算为546.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5)农林水支出(款)农业(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支出4.3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
(6)农林水支出(款)农业(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类)支出368.8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
(7)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类)支出30.36万元,年初预算为27.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2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1.24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4万元,比2018年增加1.24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1.24万元,增加1.24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变;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非参公事业单位。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152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524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 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019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