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和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各级政府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财源建设工作。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并组织预算执行分析,编制各类报表;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统筹运用地方财力;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四)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根据全市预算安排,确定年度税收计划。
(五)管理全市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制定全市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行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六)监督和执行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国债转贷项目投资);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负责管理科技三项费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监督和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执行国家颁布和拟定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制市级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拟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等工作;负责指导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财产评估业务。
(八)对社会保障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社会保障收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进行财政监督
(九)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十)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和监督市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培训财会人员。
(十二)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全市财政收支和市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进行稽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工作。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制定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负责财政调研、财政信息、财政文告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末, 东宁市财政局编制数93人,年末实有82人,离退休50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预算股、综合计划股、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经贸股、农业股、 乡镇股、社会保障股、党办、采购办、会计和票证事务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室、国际金融股、综合办、非税收入中心、国资办、信息站、投资评审中心、纪检监察室共22个职能股(办)室。
(1)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和办公室自动化等日常工作等。工作人员8人。
(2)预算股: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负责全县本级预算收支的管理;参与制定人与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代县政府起草全县及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报告等。工作人员4人。
(3)社会保障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胡计划生育、残联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社保基金预决算的编报。工作人员3人。
(4)行政政法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群团组织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等。工作人员2人。
(5)教科文股:负责掌握教育、科学、文化教育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审核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对专项资金、教育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跟踪问效。工作人员3人。
(6)国际金融股: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工业、外经贸、煤炭、境外、外商投资等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工作人员2人。
(7)经济建设股: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与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负责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负责编制执行基本建设、城市建设收支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资金、国债专项资金,负责县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人员3人。
(8)债务股: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负责全县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工作人员2人。
(9)农业股:负责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水产、气象、畜牧、农机、扶贫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拟定农业财务制度,管理农业企业、事业财务;管理和分配农业特大灾害、防汛抗旱等补助费和支农专项资金。工作人员3人。
(10)国资办: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查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纠纷调处、清产核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工作人员3人。
(11)采购办:制定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监督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执行;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受理分散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备案;负责供应商库和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处理供应商投诉案件,负责全县公务用车定编和审批。工作人员2人。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东宁市财政局本级和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
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市财政局本级 |
2 |
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
3 |
|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267.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7.3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8.63万元。本年支出131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72万元,项目支出99.9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2万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增加137.81万元,增加11.70 %,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工资,增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15.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81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7.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6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3万元,占比为76.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万元,占比为17.60%;住房保障支出78.35万元,占比为6%。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7.63万元,支出决算为90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1.94万元,支出决算为9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细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6.20万元,支出决算为68.8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7.62万元,支出决算为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造成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7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公用经费36.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原因为全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7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原因为2018年度、2019年度本部门均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此项支出。
财政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0万元,比2018 年减少29.45万元,降低44.79%。主要原因是:縮减公用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2757.7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275.1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482.64平方米。共有车辆0 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项目分别委托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决算中项目无绩效自评结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019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 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 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等利费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