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202010291984 所属栏目 部门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0-1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机构分类 水务局 体裁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信息格式/语种 DOC
关于划定东宁市辖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公示公告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防治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减少江河泥沙,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实现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东宁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将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现予公告:

一、重点预防区

该区域目前植被生态条件良好,水土流失强度轻微,林草覆盖度较大,但存在潜在水土流失危险的区域。该区主要包括老黑山镇和三岔口镇2乡镇,该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并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二、重点治理区

该区域目前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当地和下游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是治理需求迫切的区域。该区主要包括大肚川镇、绥阳镇、道河镇、东宁镇共4个镇。该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治理进度,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沟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和预防保护,巩固治理成果,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东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要实施以改造坡耕地和侵蚀沟治理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搞好封山育林、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增加植被面积。保护好现有的天然植被,防止乱砍滥伐。因地制宜地治理开发“四荒”资源。

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内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对违反法规法律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因地制宜,综合防治,加强管理,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并负责动态管理。

 

 

 

 

                东宁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