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黑龙江省《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6]305号”的要求,东宁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5日在东宁市政府网站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东宁市采矿权价款评估机构进行了公告。公告期限内只有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一家评估机构提交了报名资料,对该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初步审核,该评估机构符合报名资格。
现确定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东宁市新城沟取土场项目的价款评估机构。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东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