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二十三号)

日期:2020-11-14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604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经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加强东宁口岸疫情防控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物运输企业对所属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运输场所落实各项防控消毒工作措施,如有发现疫情,及时向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3670612。
       二、货物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所聘用从业人员(含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的沟通联系和日常跟踪管理,及时通报疫情情况,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重点加强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区域人员的体温筛检。
       三、进入货运场人员必须配备口罩、手套、防护服或隔离服等防护用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不配备防护用品者,禁止入内。离开货运场时,要做好消杀工作,并将防护用品丢弃至指定位置。
       四、加强货运场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对场内停留人员进行有效疏导,减少场内停留时间;对不配合管理、寻衅滋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通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