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体企业及煤矿:
现将《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南监察分局关于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提示函告》(黑煤安监哈南函〔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并遵照以下要求执行。
1、必须建立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制度,特别是要排查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井田范围内废弃老密、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堤防工程等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2、必须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严防老空水,特别是整合煤矿煤矿要查明周边老空积水情况,全面推进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
3、必须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配齐救援装备及物资,开展应急演练;职工要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措施和避灾路线,随时应对汛期突发情况。
4、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一次煤矿防治水的自检自查,形成报告、清单备检。
5、要及时关注天气预警信息,要在雨大雨急等极端天气时及时停产撤人。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