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宁市吸纳农民就业服务业奖补实施方案》(东农局联发〔2020〕4 号)文件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共8家服务业经营主体符合奖补条件,吸纳农民126人,奖补资金按申报金额发放。现将我市2020吸纳农民就业服务业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1日止。
公示电话:0453-3627300。
附件:东宁市吸纳农民稳定就业服务业经营主体情况统计表.xlsx
东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