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东宁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将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
东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主要以实施改造坡耕地和侵蚀沟治理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为主。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搞好封山育林、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增加植被面积。保护好现有的天然植被,防止乱砍滥伐。因地制宜地治理开发“四荒”资源。
水土流失区域的划分以及逐步实施整治工程,可有效防治改善我市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减少河流泥沙,对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