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入春季森防期 禁止野外用火行为

日期:2021-03-17  发布人:姜宇溪  作者:太树柏  来源: 浏览量:1641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3月15日至6月15日,我市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进行报警。
       据了解,在防火期,市民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将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各镇各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对高火险区的巡逻管控,严看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设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森林消防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隐患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限期整改,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