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
针对我省疫情由外源输入为主转向内源扩散为主的新变化,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好黑疫指发〔2020〕27号文件及牡防指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住宅小区实行限制性通行措施,严禁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出小区,本小区居民进出小区需进行登记备案,广大市民要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请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便于登记管理。
2.各小区要组织成立巡防队实行不间断巡防管控,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3.严厉打击破坏小区防护措施及宣传条幅标语等行为。
4.所有宾馆、旅馆、酒店等住宿场所禁止接待新的住宿人员。
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牡丹江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查处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通告的人员,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