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按照中央、省、牡丹江市要求,为做好疫情科学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疫情扩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经济发展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严禁组织、参与打麻将、聚餐、聚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所有从牡丹江域外返回东宁市人员(来东宁短暂中转、就医、应急保障、运输物资等人员除外)到东宁市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要进行集中隔离。牡丹江市其它县(市)区来东宁人员需出具相关健康证明。
三、严格居民小区出入管理,各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自2月26日起,实行“双证”管理制度,居民进出小区或到商超、菜店、药店等购买生活必需品要凭通行证和身份证“双证”。通行证由社区统一发放,每人一证,不得跨小区申请办证和使用,原各单位和企业发放的通行证明作废。处于隔离状态的人员隔离期满后,向社区申请通行证。从域外返乡人员符合条件的到社区申请通行证。非本小区车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四、各镇村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暂行)》,每个村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村路口,并组织人员做好进村车辆人员登记测温工作,需要隔离的必须落实隔离措施。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必须履行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关住门、管住人”,按市防指8号通告要求,做好日常防疫防控工作。对于来我市洽谈业务或务工人员,必须向主管部门登记报备,需要隔离的必须落实隔离措施。
六、加强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按照“谁用车、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由用车企业负责车辆和司机的管理,做好车辆消毒、司机体温检测以及车辆运行路线的管理,并将车辆及司机信息报送主管部门。车辆运行期间司机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少下车,少与其他人员接触,做到单独用餐,严禁到与业务无关的公共场所活动。
七、自2月26日起,恢复东宁至绥芬河对开8个客运班次,乘坐客车、私家车、出租车等进城车辆的返乡人员一律到指定地点登记个人信息等情况,需要隔离的必须落实隔离措施。
八、除政府指定专门隔离场所外,各宾馆、旅店、酒店等场所禁止接待新的人员入住。
九、继续实行全市行政区域内早晚室外市场、农村大集等室外集中市场暂时关闭的规定。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影剧院、大型儿童游乐设施等公共娱乐场所,洗浴、足疗、饮吧、酒吧、茶庄(社)、咖啡厅、球馆、健身房、室内游泳场(馆)等休闲健身场所,以及按摩院、美容美体继续暂停营业。书店、饰品店、文教用品店、烟酒专卖店和服装、鞋帽、建筑装饰材料等各类商场商店、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不含副食品商店及销售果蔬、肉蛋奶、主副食品的商场、商店、市场)的工商业户不得开门营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展网上经营。
十、农业生产资料、农机修理及农机配件经营、手机及电脑维修等非聚集性且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工商业户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报备后,有序恢复经营。
十一、社区、镇村要进一步清查外来人员,出租房屋者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镇村提供租房者信息,发现有返回租房人员,立即向社区、镇村报告。
十二、从东宁域外返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镇村报告,对故意隐瞒出行信息的个人,以及不按此规定执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从业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三、坚持群防群控,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市防控工作,发现外来人员及时联系所在社区、镇村或公安机关。
此通告发布之日起,东防指1—7号通告停止执行,8号通告继续执行。
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 业 |
监管单位 |
联系电话 |
农业生产资料 |
农业农村局 |
15646383311 |
菌需物资 |
||
农机修理 |
农机技术推广站 |
15246382929 |
农机配件经营 |
||
手机及电脑维修 |
市场监管局 |
13199399958 |
各镇、绥阳林业局联系电话
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 |
13349435567 |
绥阳镇 |
18245382111 |
东宁镇 |
15945487977 |
三岔口镇 |
13945358933 |
大肚川镇 |
15946325617 |
老黑山镇 |
15046369996 |
道河镇 |
13304833933 |
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