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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其他
  • 发文日期:2019-11-29
  • 名称:东政规〔2019〕3号—东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宁市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文号:东政规〔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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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现行有效
东政规〔2019〕3号—东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宁市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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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东宁市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191129日        

 

 

东宁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  推动东宁黑木耳一二三融合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决定设立东宁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

第二条  本产业发展基金由市财政局核算安排,总额每年确保1000万元以上。参照《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牡发20192),采取以奖代的形式,重点对园区建设、精深加工、广告宣传、追溯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方面予以支持。

第三条  为加强基金的筹措、使用及管理,特成立东宁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木耳产业办。

第四条  基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一)园区建设方面。对新建或者改扩建400亩以上的黑木耳生产高标准化园区,获得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对园区建设主体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精深加工方面。对新建或者改扩建黑木耳加工生产线,新增加工设备购置款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时,按照设备购置额度的3%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品牌宣传方面。对在央视、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机场及高铁站、国道跨线桥对东宁黑木耳地标品牌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广告宣传的单位或个人,按广告费用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对成功搭建东宁黑木耳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平台且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体系平台建设实际发生费用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科技创新方面。对成功研发新菌种并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研发黑木耳产业新技术、新设备并取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注册国家专利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五条  使用原则

(一)无偿使用违规收回的原则。符合产业发展基金使用范围的项目,按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市财政部门无偿投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资金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收回已拨付资金,并上缴市财政部门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要公开审批程序,公示审批结果,确保基金运作公平、规范、安全、高效。

(三)总量控制一事一议的原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基金使用标准给予奖励,符合条件项目可同时享受第四条园区建设等5方面奖励政策,单个项目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特别重大或对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奖励额度。

第六条  产业发展基金申报及拨付

(一)项目达产后由项目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受理期为2019121日—1210日和2020108日—1130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请单位的建设情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三)材料核查后报送领导小组审阅每年12月中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申请产业发展基金的项目进行审定,确定扶持额度,形成会议纪要。

(四)财政局按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内容于每年1231日前将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七条  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产业发展基金的,一经查实,除责令退回基金外,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挤占、挪用、虚报和冒领,确保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构成违法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在产业发展基金使用验收过程中推进不力、监管不严以及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纪予以严肃问责。

第八条  本办法奖励扶持年限为20192020申请东宁市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起始时间为201911日,如有与其他政策相冲突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已享受国家、省、牡丹江市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多重资质的社会经济组织享受产业基金不能叠加使用,同一项目和内容只能申报一次。

  本办法由东宁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文下载.doc

相关链接:关于东宁市黑木耳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