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2021年工作计划

一、生产环节

1、按照《黑龙江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日常检查表》),并运用黑龙江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管追溯管理系统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在时间节点、检查事项重合时可与日常监督检查一并进行。

2、依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对获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100%

3、在2020年风险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举报投诉和舆情事件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对获证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率10%

5、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统筹组织开展本区域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率10%

6、开展规范食品标签标识行动,以标注形式规范为重点,对全部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标签标识实施全面规范,实现全市食品标签标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

7、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打造酒类、豆制品、植物油、糕点等重点品种示范样板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环境卫生规范达标率达到60%以上;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8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要达到50%

二、流通环节

    1、开展全市食品流通企业风险等级评定,12月底完成风险等级评定,评定率要求达到100%。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降低风险等级。

2、强化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重点监管大型超市把好肉类、蔬菜、蛋类、水产、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源头采购关、卖场进货关和销售关。

3、开展第三方冷库和自备冷库检查工作。对辖区自备冷库和第三方冷库进行全面摸底建档,重点整治冷库环境、温度监控管理、存储设备设施管理、冷库进货查验和记录执行情况。

4、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整治工作,摸清辖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企业的基本情况,重点整治销售的进口冷链一码三证不齐全、进口冷链食品与国产冷链食品未分开存放或销售易造成交叉污染的行为、未在黑龙江冷链平台进行收发货操作的行为、上下级供销单位未录入系统的行为、对于购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成阳性的冷链食品未及时报备的行为,做到监管全覆盖,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5、把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在春秋两季的开学季开展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行为、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的行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的行为,做到监管全覆盖,不出现监管纰漏。。

    6、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制定统一的销售凭证,做到销售可溯源。

7、开展农村及周边食品销售企业整治活动。摸清农村食品经营基本情况,仔细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无证经营行为,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的行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做到监管全覆盖,不出现监管纰漏。

三、特殊食品

1、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了解经营情况,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的行为、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的行为,销售伪造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过期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行为,做到监管全覆盖,保证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保健食品安全。

2、积极召开保健食品六进宣传活动,督促引导行业内经营者守法经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做好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对保健品的辨识、防范能力。

四、餐饮环节

预计全年完成餐饮行业日常监督检查1200家次,双随机餐饮行业检查任务25次。专项食品安全检查127家(包括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幼儿园、养老机构、大型集体聚餐)。完成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5个。完成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次。创建健康食堂10家,健康餐厅10家。

五、食品抽检

预计完成食品抽检720批次,其中农产品200批次,样品涉及到百姓消费热点的覆盖糕点、熟食、生湿面制品、坚果炒货、蜜饯、白酒、啤酒、粉丝粉条、茶叶、蜂蜜等,学生消费多的糖果、饮料、膨化食品、豆制品、调味面制品,以及水果、蔬菜、肉类、海产品、禽蛋等热点食用农产品。将检测结果在东宁市政府网站和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食品抽检批次公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