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疫情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单位:

按照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现将《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129           

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确保春节假期后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党政办公中心、党政会议中心和党政生活中心防控工作要求

1.对党政办公中心、党政会议中心党政生活中心等人群较为密集的各类办公场所采取消毒、通风等措施,特别是会议室、电梯、大门等区域要加大消毒力度,消毒标准由市卫生健康局指导实施,提升办公环境卫生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严格执行办公会议场所消毒通风、参会人员测温等工作要求。在党政办公中心、党政会议中心等人群较为密集的各类办公场所开展体温检测工作,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禁止发热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所有人员和进入党政办公中心办事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不得进入。213日之前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原则上不召开其他会议,如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规模和范围,会议中心何时启用、其他会议如何召开按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3.在党政办公中心、党政会议中心党政生活中心等人群较为密集的各类办公场所里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常识,扩大知晓度。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卫生健康局

4.213日之前党政生活中心(机关食堂)不开餐,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未解除前,党政生活中心要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特别是对食材(米、面、肉、果、蔬等)进行严格检查,不提供凉拌菜、咸菜、熟食等生冷食品,疫情结束后恢复。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5.按照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23日正式上班。各通勤车辆213日之前停止运行,何时运行按照上级指示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6.市卫生健康局确定专人负责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7.按照牡丹江市信访局要求,即日起,信访接待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恢复正常接访后,市信访局要将党政办公中心上访人员引导到指定个体访接待场所接访。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二、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防控工作要求

1.窗口公共服务区域及办公场所要采取消毒、通风等措施,每日早晚各消毒1次,上午和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30分钟以上,会议室、电梯、大门等区域要加大消毒和通风力度,切实提升办公环境卫生安全水平。具体实施标准由市卫生健康局指导实施。

2.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等人员较为密集的窗口单位原则上只留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置测温门或测温枪,对所有进入窗口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禁止发热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并引导其进入临时观察室,立即向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3.在窗口单位醒目位置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扩大市民群众知晓度,强化民众安全防范意识。

4.窗口单位所有干部职工一律佩戴口罩,对所属办公区域桌面等物品表面进行消毒,坚决避免带病上岗,做好自我防护。办事群众也要配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办事群众应禁止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如条件允许,窗口单位可无偿提供口罩。

5.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要对外公布业务办理咨询电话,在能够保证正常办公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集中办公人员,并合理引导市民避开节后高峰时期,采取网上预约办理、错峰办理等办法,避免人员聚集。

三、各镇办公场所及窗口单位防控工作要求

各镇党委、政府和重点窗口单位参照以上工作内容和标准,抓好党政办公场所及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注:以上工作必须在130日前准备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