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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直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发文日期:2020-05-13
  • 名称:东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东营商发〔2020〕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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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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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涉黑涉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有效的消除影响营商环境的因素,加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度,加强保障服务作用,结合营商环境监督职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盯扫黑除恶三年总目标,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既要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为东宁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2020年牡丹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及东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赵   

    副组长:解振远

联络员:张   

 员:孙宏宇、陶慧峰、张喆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商环境监督股,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电话:3680012。

三、工作目标

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纪委监委、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紧抓细抓落实,努力做到专项斗争各项重点工作不停滞、不拖延、不等靠、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坚决查处影响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维护东宁市营商环境形象,给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者树立在东宁投资的信心,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东宁塑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面向社会及企业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畅销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企业举报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发现有关黑恶势力的问题线索积极举报。

   (二)线索摸排。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大力查找影响企业发展、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涉黑涉恶案件,以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规行为为重点。着力维护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

   (四)深入推进行业领域综合整治。深入落实东办发【2019】4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东宁”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联动工作机制,坚决制止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干扰施工等行为。对违法犯罪的人和事,要从重从严查处,坚决予以打击,真正为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者撑腰壮胆。建立损害营商环境案件联动追责制度,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发现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责的,及时移交给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并提出问责或者给予党纪、行政处分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发挥牵头作用。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研究推动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推动工作,做好专项指导、战果通报、简报编发等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检查。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力度,积极开展走访,线索核查等工作,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协作配合。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形成信息反馈,对于案件相关线索等重要信息,由专人整理、专柜存放。

   (四)加大法治宣传。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2020年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即将出台的与专项斗争相关的“破坏选举罪”、关于证人保护的法律政策、深挖根治的指导性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

 

 东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