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乡社区工作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城乡局及社区的相关信息,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东宁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

(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牡丹江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牡政办发[2019]24号)

二、公开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通知、答复等形式公开;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四、公开范围

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内部管理信息在本单位公开外,其余政府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某种或几种公开载体查阅有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ning.gov.cn)“依申请公开”平台网页表单填写、提交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报送到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直接答复或转相关单位提供所需的政府信息。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办公室(地址:东宁市中华北路23号,原劳动局508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办公室(地址:东宁市中华北路23号,原劳动局508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六、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七、办公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东宁市城乡社区工作局

办公地址:东宁市中华北路23号(原劳动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3688505

邮政编码:157299

联系邮箱:cxsqg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