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  

     (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牡丹江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牡政办发[2019]24号)

      二、公开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目录、通知、答复等形式公开;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访问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查询浏览、查阅有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东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宁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黑龙江省东宁市统计局(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党政办公中心,邮编:1572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党政办公中心)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东宁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党政办公中心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04533669866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电子邮箱:ndj10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