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二、公开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目录、公告、通告、通知、启示、答复等形式公开;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宁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黑龙江省东宁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地址:东宁市宏源街9号,邮编:1572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宁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地址:东宁市宏源街9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五、工作机构
东宁市市场监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东宁市宏源街9号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04533688002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电子邮箱:dnxscjd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