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市长周振海主持召开市政府2届33次常务会议

      12月3日,代市长周振海主持召开市政府2届33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书文、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庆帅,副市长闫剑华、鲁光发、张秀月,党组成员李长顺及六镇、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了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了《东宁市和安矿山救护队整改工作方案》;听取了2019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东宁市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具有的开创性和里程碑重大意义,要把宣传制度理论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中央各项部署在基层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年终岁尾,两节将至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要克服麻痹思想,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增强做好明年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珍惜“窗口期”,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国家、省相关政策的学习,围绕产业转型、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等重点工作,深入思考,静心谋划,进一步完善明年工作计划。工作中要把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当做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通过加强政策学习,紧盯国家、省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找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扩大向上争取资金的空间。

       制定《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省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已按省要求时限完成系统脱贫标注工作,进入数据清洗环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群体和重点工作,带着问题入户,补齐短板,强化脱贫措施,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