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东宁市财政局公开主要内容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市政府需要公开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东宁市财政局对外发布信息渠道
东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ning.gov.cn/index.php)
三、东宁市财政局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东宁市财政局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ning.gov.cn/index.php)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东宁市财政局(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党政办公中心三号楼财政局综合办,邮编:1572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宁市财政局(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东宁市党政办公中心三号楼财政局)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东宁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东宁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东宁市党政办公中心三号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3-5821009;
邮箱:dnxczj@126.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五、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东宁市财政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东宁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