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日期:2021-04-02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703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市政府有关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综合工作;负责印信、证件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有关重要文字材料起草、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对重大决策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各部门和各镇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

(五)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搜集、筛选、传递、编发各种信息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和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国防动员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推进全市政务网络系统的建设,推广政府系统网络软件应用;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九)负责各驻外办事(联络)处归口代管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制定后评估工作安排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交办给市政府的法规、规章等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二)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核市政府各部门编辑出版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汇编。

(十三)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十四)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承担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部署和交办的其他监督任务;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承担全市道路执法检查工作管理的职责。

(十五)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市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

(十六)负责市政府设立的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法律、法规的审核;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时限等的审核确认;负责中省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内设常务秘书室、事务秘书室(国防动员办)、调研室、文书室、双创办、政务公开办、建议提案办、财务室、值班室等科室。

 

政府办公室领导

杨连财 东宁市政府办主任 党组书记、主任

卜颖超 东宁市政府办副主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

 

办公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党政办公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5850677

负 责 人:杨连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