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部署全市公安工作,检查监督所属派出所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具体指导和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指导和实施对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
(四)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五)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农村治保组织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
(八)负责全市边防保卫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公安外事活动。
(九)负责对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业务。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十二)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口岸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登记、转籍、过户,驾驶员登记、考试、审验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技项目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装备设施服务;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五)领导市内边防、消防警察部队。
(十六)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经济警察队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应用和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检查工作。
(十八)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预防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发生,确保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十九)负责矿区的治安管理和矿区的人口管理;查处发生在矿区的各类案件,打击非法盗采矿山资源和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行为。
(二十)负责汇总、分析、研判、处置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指挥管理机关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3673820
1、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收集、分析、反馈、报告有关情况及公安信息。
2、负责审核以市局名义下发的文件,起草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材料,编发市局有关信息及内部资料。
3、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
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局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意见。
5、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公安工作政策和规划。
6、负责公安统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局志的撰写工作。
(二)政治工作室 联系电话3673886
1、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
2、负责警衔的日常管理、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3、负责全局的公安宣传工作。
4、执行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民警的干部调配、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工作。
6、负责市局党委、共青团、工会及计划生育工作。
(三)警务督察队(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3673821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执行《督察条例》规定的职权。
(四)法制工作室 联系电话3673827
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
2、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
3、参与研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处理;
4、负责对案卷的审查把关,办理劳动教养工作;
5、办理局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6、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的认定和追究;
7、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上访案件;
8、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向各室、队、派出所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和催办、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五)出入境管理室 联系电话3673852
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2、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
3、负责在市内定居的侨民管理工作。
4、负责赴俄旅游的审批工作。
5、负责来华外国人的治安管理。
(六)后勤装备室 联系电话3673826
1、负责全局的后勤保障、机关接待、安全、卫生、车辆管理、后勤福利和固定资产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局机关业务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统计、购置、保障供给等项工作;
4、负责局机关食堂、招待所等管理工作。
(七)户政管理室(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3673848
1、负责指导管理全市人口管理工作,具体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进出县户口审批及全县人口统计工作;
2、管理和指导全市派出所基础建设。
二、勤务作战实体
(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3673868
负责诈骗、走私、危害税收征管、侵犯财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对企业、公司管理秩序等58种案件的侦办工作。内设3个中队:
一中队:负责全市涉税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中队:负责全市诈骗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中队:机动中队,负责经侦管辖的其它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治安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3673849
1、负责贯彻和实施国家有关治安法规,预防、发现、控制各种犯罪活动、治安事故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指导和协调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理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
3、负责指导全市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5、掌握重点企事业单位敌情、社情及政治动向;
6、负责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7、负责企事业单位公安保卫队伍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8、负责全市自行车、犬类、失物招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内设五个中队:
一中队(行动中队):负责全市重点治安案件的调查;
二中队(行管中队):负责全市行业场所的管理;
三中队(危管中队):负责全市枪支爆炸物品和危险物品的管理;
四中队(经保中队):负责党政机关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和经警、保卫队伍的管理;
五中队(市场治安管理中队):负责市场治安管理。
(三)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3673831
负责组织、指导、侦办全市刑事案件,负责出租车、涉外案件、黑恶案件的查处工作。内设三个中队:
一中队:主要任务是攻坚啃硬,重点负责挂牌案件、疑难案件、系列案件、领导交办案件的侦查和专案侦查工作。
二中队:主要负责刑侦管辖案件的预审、把关和诉讼工作。
三中队:负责情报信息、阵地控制、追逃协查工作。
(四)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与通讯室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3673810
负责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依法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和目标实施技术侦察;
负责市局公安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全县公安机关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运行,承担金融等报警网络的维护。
内设两个中队。
一中队:通信保障。
二中队:计算机监察。
(五)监所管理大队
二、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进行监督管理。
内设两所:
1、看守所。承担刑事犯的羁押管理工作;
2、行政拘留所。承担治安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
(六)巡逻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110 3673912
1、负责1 1 0报警服务台昼夜24小时接警;
2、负责向各战斗部门下达县局出警、处警指令;
3、向局领导报告各部门在处警中的请示和信息反馈;
4、组织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5、先期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帮助求助群众,执行政府确定的其它任务。
内设四个中队,l--3中队为执勤巡逻中队,4中队为案件处理中队。
(七)交通警察大队(挂公路巡逻警察大队牌子)
联系电话:3673874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公安交通管理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依法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卖行统一管理;
负责交通秩序、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处理;
3、公安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交通设施安装、维修、管理。
下设办公室、车管股、驾管股、交宣股、口岸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机动中队和5个区域中队。
(三)派出机构
奋斗边防派出所 联系电话:3633366
光明边防派出所 联系电话:3639411
三岔口边防派出所 联系电话:3731110
绥阳边防派出所 联系电话:3721257
道河边防派出所 联系电话:3751194
老黑山边防派出所 联系电话:3771232
大肚川边防派出所 联系电话:3761045
口岸派出所 联系电话:3759110
煤炭派出所 联系电话:5850778
派出所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
6、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
7、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领导分工:
闫剑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振武:党委副书记、政委
孔宪河: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庆华:党委委员
胡新波:党委委员、副局长
邢德臣: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冯兴全:党委委员
吕 军:党委委员
办公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东宁市公安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3-3673820
负 责 人:闫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