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百姓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也强调要更加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东北振兴成果。民生事业发展一直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年初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民生事业发展、大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年初以来,我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事业投入9.8亿元,占各项支出的72.3%。公共服务进一步均等化,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中心、职教中心学校现代农艺培训中心、老黑山镇中学食宿楼、朝鲜族学校等项目主体竣工,正在进行收尾工程,第五小学、绥阳第二小学建设有序推进。棚户区改在持续推进,消除棚户区15万平方米。原来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73个小区、1.51万户已经有70个小区、1.43万户陆续开始办理。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桥涵开工建设,已完成征收投资2亿多元,工程绥阳过境段和绥阳高铁站前硬化项目即将竣工。红石砬子、煤矿村、黑瞎沟等农村公路竣工通车,三岔口边防公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城区新上公交车,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万鹿沟区域山洪治理工程主体完工,彻底解决了河北新区多年水患。社会治理创新开展,“雪亮工程”完成执法音视频采集站及公安三四级网改造,实现城区重要区域和农村出入口、中心区可视化。社保兜底政策有序落实,共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抚恤补助、捐资助学等4000多万元,保障了10791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