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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市直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发文日期:2017-11-24
- 名称: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文号:东安办发﹝2017﹞91号
- 关键字: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牡丹江市政府安委办《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牡安办发﹝2017﹞118号)、《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7﹞6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委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牡安办发﹝2017﹞118号)
附件:2.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委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7﹞69号)
东宁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