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东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东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本市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举报范围凡本市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二、举报受理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件、书信、来访等方式举报,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453-3680408,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53-3680415,邮箱:3666605 @163.com。举报受理单位保证为举报人保密,不会泄漏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三、举报奖励举报人举报凡所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给与相应奖励。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