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林主持召开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四长”宣讲大会

日期:2021-06-07  发布人:姜宇溪  作者:太树柏  来源: 浏览量:1762


       6月4日,市委书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时林主持召开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四长”宣讲大会。会议旨在结合开展顽瘴痼疾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在我市进一步形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黄书文、许家利、王雪言、刘庆帅、鲁光发、王严等市四个班子领导及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及实职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时林、黄书文等市领导、市各委办局及各镇领导干部入场前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项承诺书》签名墙上签名作出承诺。会上,市法院院长卢俊成、市检察院检察长臧禹清、市公安局政委李振武、市司法局局长李媛媛四位同志从各自职责角度出发,对“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典型案例、成功做法等,作了生动宣讲、深刻剖释和精准解读。
       时林在讲话中指出,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政治性、重要性和严肃性。全市上下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三个规定”当作“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要深刻认识违反“三个规定”的现实危害,不仅相关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本身被问责追究、严厉惩处,同时导致司法不公,对案件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从而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削弱司法公信力,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要把执行“三个规定”当成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时林强调,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折不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守住铁规禁令的红线底线。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结合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当作“六大顽瘴痼疾”整治专项行动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公正廉洁司法,坚决杜绝违反“三个规定”的一切行为。要强化制度执行,从严从实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切实让依规记录报告成为习惯,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循法而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要筑牢廉洁执法司法防线,勇于同违反规定的行为作斗争,对来自各方面的干预过问如实记录并向组织反映。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信守承诺、严以律己,以恪守法律、维护正义为责任和义务,坚决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以任何方式、不通过任何非正当渠道去干预、插手或说情打招呼,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遵行。各党政机关要层层传达精神、传导压力、传递责任,组织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项承诺书》,抓好主管单位、人员的贯彻执行,确保“三个规定”时时生威、处处有效。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违反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既追究干警直接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严肃追责不如实记录、违规泄露记录信息以及在核查线索过程中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逼“三个规定”落实和廉洁公正司法。
       时林强调,要强化教育监督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的大好局面。落实“三个规定”是政治工程,更是系统工程、社会工程。全社会各层面都要行动起来,形成推动“三个规定”执行、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强大合力。要强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把“三个规定”学习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和全市各单位各镇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入脑走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法律和司法权威,严肃认真遵守刚性制度约束,对政法机关独立公正履职给予理解支持,共同为净化司法环境、优化司法生态贡献力量。要强化执行监督和跟踪问效,严格监督管理,细化内部制约,进一步拓展日常监督的广度深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管好身边人,管好亲戚、朋友、同学、战友,尽一切可能断绝违反“三个规定”的源头和渠道。加强跟踪督导,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及时跟进整改、惩治等硬措施,确保铁规生威、落地落实。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宣传活动,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形成强大声势,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