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政府
东政函﹝2021﹞73号
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6个朝鲜族行政村购置农机具项目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单位《关于6个朝鲜族行政村购置农机具项目资金拨付的申请》(东民宗呈﹝2021﹞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将兴边富民资金216万元用于6个朝鲜族行政村购置农机具项目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索引号 | xxgk202106299744 | 所属栏目 | 部门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机构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DOC |
东宁市人民政府
东政函﹝2021﹞73号
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6个朝鲜族行政村购置农机具项目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单位《关于6个朝鲜族行政村购置农机具项目资金拨付的申请》(东民宗呈﹝2021﹞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将兴边富民资金216万元用于6个朝鲜族行政村购置农机具项目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