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牡丹江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6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委第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之后,我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在认真学习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中共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东宁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订了整改清单,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不遗漏、全覆盖、深推进,从严从实落实巡察整改。

(三)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任务。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系统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以整改促进医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按要求落到实处。

(四)坚持以上率下,狠抓整改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对帐销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问题,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根据委第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14个问题和4条整改工作意见建议,医保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核心职能责任方面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温差”问题。

一是全局召开干部学习会议,集中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二是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改革中涉及到医保方面的讲话精神;三是制定完成本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党史学习。

2、着力解决部分干部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认识不深,职能定位不明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三医联动”改革政策培训;二是按照要求将周转金拨付到位;三是加强药品和器械采购监管。

3、着力解决在政策宣传方面存在不到位情况的问题提高群众对有关医保方针政策医保报销流程知晓率,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一是制作各项业务政策宣传板8块,在医保办事服务大厅公示上墙二是设立四部政策咨询电话缴费业务咨询电话0453-3670765、报销待遇慢病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453-3628821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申请咨询电话0453-3670763、综合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0453-3737775三是依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印发宣传单四是通过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等媒介扩展医保政策宣传方式;五是医保办事大厅电子屏全天滚动播放85条各项医保政策。

4、着力解决在矛盾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建立清单,全面排查梳理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企业事业单位;二下发催缴告知单,主动化解因欠缴医保费易造成的矛盾纠纷。

5、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节余略多的问题

一是扩大基金支付项目。二是继续推进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经办业务,提升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二)聚焦依法依规监管方面。

1、着力解决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不够健全,责任履职不够到位存在执法人员数量少、业务不精等题,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医保部门监管职能。

一是制定了《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二是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2名公职人员待符合申请行政执法资格证条件后,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以解决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

2、着力解决推进医保信息化智能监控方面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完成医保经办中心端接入并投入使用完成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工作完成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HIS接口完成乡镇级卫生院接入工作;完成村诊所接入工作二是正式上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完成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工作三是按时进行一次网络监控,对多条可疑信息进行了记录,明确了重点检查对象。

3、着力解决村级卫生所签约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抽查村级卫生所签约服务情况名单》,明确了重点检查对象;二是联合市卫健局工作人员到名单中的村级卫生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抽查的卫生所建档立卡人员随访表;三是制定了《定点村级卫生所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和《定点村级卫生所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加强对村级卫生所的监督管理力度。

4、着力解决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不能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定点医院降低住院门槛、门诊变住院等违规行为不能从源头上制止的问题

一是联合市卫健局工作人员对1家民营医院和3家卫生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已发生的违规费用全部收回;二是提升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学习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督促从业人员学习医保制度,遵守医保协议三是制定了《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5、着力解决部分定点药店仍存在串换非医保药品报销、执业药师不在岗等问题

(1)一是对违规定点药店做出暂停结算处理,收回违规费用,待定点药店整改合格后恢复定点协议的履行;二是制定了《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东宁市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并按照以上制度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制定了《东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在市医保局公众号上公示,加强了对零售药店的社会监督。

(三)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方面

1、着力解决未深入开展宣传医保有关政策业务经办流程知晓率低的问题

一是印制《东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宣传册,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东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提高群众医保业务经办流程知晓率;二是在经办大厅服务窗口设立经办业务电子指示牌,指导承办事项;三是设立大厅带班领导,引领群众办理业务。

2、着力解决医疗保障机构人员整合不到位相关人员没有转隶到位,经办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业务不熟医保信息化建设迟缓,系统陈旧老化,运行不稳定,业务高峰时结算速度慢,经常出现卡顿等现象,影响参保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

一是通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已新招录和接收5名工作人员,目前已缓解业务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派出多名各股室业务人员到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信息科学习职工新系统的操作流程;三是建立职工医保系统服务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信息科已到全市定点医院进行现场指导2次五是积极谋划定点医疗机构接口信息化结算,完成全部信息业务编码贯标。

3、着力解决异地就医转诊未下沉到定点医院,二级医院定点端口没有完成开发,转诊备案业务没有按政策要求下沉至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

一是由信息科对市医院、中医院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培训;二是进入医院进行现场指导3次三是医保大厅同时开设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办理窗口,满足职工转诊就医结算需求。

正在推进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村级卫生所线下采购药品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村级卫生所到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釆购药品数量小、额度少,但卫生所的门诊统筹报销数额普遍超过采购金额,没有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黑卫药政规发〔201914号)文件“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数量和金额比例不低于90%和80%”的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抽查了多家村级卫生所,并通过现场检查了解相关情况,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村级卫生所,在2021年的平台药品采购上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未达标的村级卫生所已提交了说明书与承诺书;二是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行了调查走访,还与市卫健局工作人员积极商讨,另附《关于村级卫生室基本药物采购与门诊统筹报销情况的解释说明》。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

目前,我局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着差距,部分整改事项仍在加紧推进中。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坚持不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积极抓紧整改。

(二)凝神聚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建章立制,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670787;电子dnhgb@163

 

中共东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 7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