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1日——9月7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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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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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宁市吉丰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东宁市东宁镇中环路75号(吉信木业院内) |
东宁市吉丰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慧然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一座1#养菌室,其余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00㎡,4个养菌室总建筑面积16000㎡,办公室100㎡,仓库总117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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