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9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7——9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3668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邮 编:157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宁市祥平菌包厂建设项目

东宁东宁镇夹信子村

东宁市祥平菌包厂

牡丹江智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为5000m2建筑面积为396m2,项目负责给村民菌包进行蒸汽消毒和接种,不进行菌包的加工生产,设有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锅炉房等构筑物,配备4t/h生物质蒸汽锅炉灭菌锅等生产设备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SO2

布袋除尘+35m高排气筒

《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燃煤锅炉标准

DA001

NOx

DA001

颗粒物

DA001

林格曼黑度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原料编织袋中储存、仓库门窗紧闭;生产车间门窗紧闭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防渗旱厕

/

声环境

厂界外1米处

噪声

选择低噪声、低转速设备、合理布局、封闭厂房,风机置于室内,基础进行减震,出口配套消声器;车间使用双层隔声塑钢窗。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村环卫部门集中清运;除尘器灰、生物质灰渣作为草木灰用于农田施肥。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车间及厂区内地面硬化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将扰动地表,破坏地表植被,施工期如果遇到雨季将产生水土流失,要采用沙袋固定并设置围挡等措施;被扰动的土地要及时采取地面水泥硬化、种植花草树木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厂区内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器材。严细安防检查、积极整治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在厂区设置灭火器材。制定紧急应变程序,提供适当的应急设备。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进行排污登记,建立台帐,废气排污口设置环保标识,定期公开污染防治信息,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信息。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