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8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9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98-2021年9月17日 7工作日)。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东宁富宝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环建审202119

 

2021.9.8

二、审批决定全文:

                                                                                                        牡东环建审【2021】19

 

关于东宁富宝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宁富宝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呈报的由黑龙江慧然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宁富宝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宁市大肚川镇团结村(村委会西500米处)。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生产车间建筑面积900㎡,1#培养菌室570㎡,2#培养菌室480㎡,培养菌种罐室380㎡,锅炉房200㎡。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77%。

 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无土建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仅为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排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生产废水主要是锅炉产生的软化处理废水,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建一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烟气陶瓷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原料编织袋中储存、仓库门窗紧闭;生产车间门窗紧闭;锅炉炉渣储存在半封闭灰渣棚内,采取防雨、防风、防扬尘措施;锅炉炉渣和除尘器内飞灰清理运输时用水淋湿,保持灰渣及飞灰湿度至少20%,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防止扬尘污染。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项目锅炉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灰渣产生后封闭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菌包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弃菌包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后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村委会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5、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设备安装在生产厂房内,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进行设备噪声的防控与治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五、遇市政府规划动迁及土地性质调整等情况时,本项目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应符合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2021年98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3668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编:15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