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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政务公告
  • 发布机构:其他
  • 发文日期:2021-09-28
  • 名称: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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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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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16日至5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政治(专项)巡察。2021年 7月 2日,市委第二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政法委(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扎实有效的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反馈意见后,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委第二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个人,制定了《东宁市委政法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在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一)组织领导方面。为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近3个月内,市委政法委2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通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同时,市委政法委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

(二)责任落实方面。为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整改走心走实。委巡察整改办牵头制定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启动整改工作月报制度,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整改事项及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细化分解。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自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任务落实方面。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整改各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提升成效,形成整改合力、统筹“一盘棋”,将整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办安排专人每月督促各科室有效开展整改,各科室积极推动牵头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 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政法工作条例及政策文件,未能做到第一时间深入学习、系统领会,存在“慢半拍”现象。2019年1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后,政法委未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只是安排个人学习,直到4月10日才组织政法委机关集中学习。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研究制定了政法委机关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方案,组织开展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和业务轮训,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开展答题测试学习活动。

2、2020年没有组织开展乡镇政法委员培训工作,有的委员对工作职责任务不清晰。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研究制定年度乡镇政法委员培训计划,制定业务培日程表。按时召开政法委员会议,明确了政法委员工作职责,推动基层政法工作规范化开展。下发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乡镇政法委员、社区网格员及综治干部培训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政法委员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乡镇政法委员职责等内容培训工作。并组织开展乡镇政法委员专题述职报告会。

(二)着力解决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3、市委政法委没有及时修订《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政法委员全体会议制度执行不严。2019年没有召开全体会议,2020年仅召开一次会议。6个镇未建立政法委员工作例会、年度述职等工作运行机制。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请示报告口头方式多、书面方式少,个别政法单位请示报告程序方式、报告材料不规范。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经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报请市委同意,修订完善《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组织召开政法委员会委员及乡镇政法委员述职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印发了《东宁市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组织政法各单位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三)着力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的问题

4、市委政法委班子在思想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虽然制定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只在会议上简单传达,没有做到委机关工作人员熟知熟记;对网络安全员培训不够,未按保密规定设置办公电脑密码,没有定期更换。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制定完善了东宁市委政法委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东宁市委政法委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以及制定了东宁市委政法委保密工作制度;召开保密工作会议5次,并组织开展东宁市委政法委保密知识答题测试活动。

(四)、着力解决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5、“雪亮工程”重建设轻运维。视频监控设备投入维修资金不足,部分村屯视频监控设备处于瘫痪状态。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针对“雪亮工程”重建设轻运维问题。组织各镇对每个村治安视频监控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投入资金维修或重建,到目前全市各镇各村对现有治安视频监控进行摸底并进行维修,正在使用监控点位达到869个,完好使用达到84.8%。三岔口镇、绥阳镇、大肚川镇将各村治安视频监控已接入镇综治中心。

各镇制定治安视频监控改造升级方案,提升治安视频质量,发挥预防打击违法犯罪作用。

(五)着力解决督导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招数不多的问题

6、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思路不宽,方法不多,未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存在“走一步看一步”的现象。在指导监督政法单位推进便民服务方面缺少创新,个别干警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不了解,“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宣传不到位、使用率不够高。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一是政法结合实际,制定东宁法治环境专项组《2021年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二是在平安东宁公众号,发布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三是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到政法部门窗口开展明察暗访、专项巡察;四是向法治环境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发布《关于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

(六)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不严的问题

72019年、2020年支委会议、支部大会次数不够。部分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存在只记会议议题,缺少与会人员发言、会议决议记录等问题。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一是支委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二是每次会议要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组织生活会按规定形成决议做好记录。

(七)着力解决征求意见不够广泛和深入的问题

82019年1月,政法委向政法单位下发的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表,只有公安局填写了意见建议,其他3家政法单位均简单地填写“无意见”,未达到广泛征求意见的效果。 

整改问题完成情况:市委政法委认真开展东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向政法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17条;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两次,梳理征求意见建议,下发任务分解表,按照任务分解表推进工作。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坚持全面整改,持续传导整改压力。集中整改转入常态整改后,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研究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对照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抓紧抓实;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二)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际,加强推进平安东宁、法治东宁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3623754;电子邮箱:dnzfw3623754@163.com。

 

 

                        中共东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830